70城7月房价环比上涨 专家称楼市调控继续从严

house.fjsen.com        2012-08-02 10:08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我来说两句

事实上,随着近几个月楼市回暖,上半年房企库存压力逐步开始减轻。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根据部分房企披露的年中财报分析发现,在3月以来的市场回暖背景下,房企去库存效果与年初相比已经有明显提升,并且经营压力也开始缓解。

中原地产张大伟也认为,成交量持续走高是开发商敢于提价的主要动力。根据中原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7月份全国主要城市的成交量再创新高,全国主要54个城市签约量接近28万套,比创下两年来新高的6月份26.1万套的成交量进一步上涨了7%”。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艳称,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熬过了资金最紧张的时点。“若下半年房企资金状况进一步缓解,将会对楼市产生更积极的影响,房企投资信心也会明显增强,而楼盘降价促销的动力则会相应减小。”

苏艳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当前房企融资环境正在持续改善。受国内经济超预期下滑的影响,全年稳增长的压力加大,货币政策趋于放松。“尤其连续两次降息标志货币和信贷政策的实质性放松。虽然开发贷依然偏紧,但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环境总体上将有所改善。另外,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等也有利于个人购房贷款的申请。”

“如果房企资金状况缓解,在楼市回暖的同时作用下,房价下跌可能性将会减小。”苏艳进一步预测,自2011年三季度之后,不少开发企业陷入了资金困境,纷纷打折促销以回笼资金。“预计不少房企下半年将减小打折促销的幅度,甚至转而提价,这对于国家抑制房价反弹的调控措施,是一种考验。”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虽然房企资金状况缓解,促使涨价冲动,但是在政策高压下,如果继续提价,一方面会引起政府出台更严厉、更行之有效的调控政策,另一方面,消费者从恐慌渐渐冷静下来后,客观判断市场未来趋势,若价格涨幅明显,则会选择继续观望,最终使企业得不偿失。

政策趋严地方相继表态调控从紧

中山市决定自8月1日起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内容包括,“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6成。贷款利率上浮10%,贷款额度降到30万元。其次,暂停发放三套(含)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常清告诉记者,“从目前的趋势看,二三线城市相对宽松的公积金政策有进一步收紧的可能。”公积金政策整体从严,或将促使部分能力不足且需求不紧迫的购房者暂缓购房,对于消费者的心理预期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在当前市场上涨走势明显的情况下,从严的政策促使消费者购房情绪逐渐平稳。

宏观政策趋紧信号愈加明显。日前,国务院宣布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也指出,今年下半年,银监会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强化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加强房地产信托风险管理。

7月27日,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的通知》,进一步重申坚持调控政策。7月31日,北京市住建委相关人员亦表示,北京下半年将继续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并透露,针对5、6月份楼市量价齐升情况,住建委已临时采取了对企业的约谈和告诫,在商品房预售审批过程中进行价格引导和监督。

业内人士认为,中央层面近期的频繁表态已经对此前“微调不断”的地方政府起到一定震慑作用。尤其是国务院7月24日发布通知称,相关部委将对16个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进行督察,进一步推动政策措施落实,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

责任编辑:肖月青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