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违建别墅频出现 网友称损害公共利益须问责

house.fjsen.com        2012-08-01 07:04       陈伟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我来说两句

对顶风作案者加大惩处力度

一些网民认为,地方风景区别墅群层出不穷,很大程度上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对此类行为处罚规定不尽合理与力度不够大有关。

网民“神羽”说,早在2003年,相关部门就明令要求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而且多年来禁令从未松动且一直在完善,然而各地的别墅开发却从未停歇。由于相关规定只说禁止别墅建设用地的审批和供应,但对禁止建别墅没有明确的提法和具体的操作规定。

有网民说,从逻辑上而言,不审批别墅用地,自然不能建设别墅。但事实上,房地产商却从中抓到了法律的漏洞,以其他形式审批,再冠以别墅名义售卖。堂而皇之卖别墅风险很大,不少企业就选择打“擦边球”。大量以花园洋房、双拼别墅、联排别墅为名的“类别墅”项目在市场上大行其道。此次在庐山上公开销售的所谓“大宅”就是如此操作。

网民“向日葵”说,应该提高违法成本,对顶风作案者加大惩处力度才能有效震慑违规别墅的出现。同时,必须加大对监管渎职或失职官员的问责,决不能姑息纵容。

应强令落实景区“禁墅令”

部分网民认为,对开发商从城市向郊区、从海边向山上建别墅的趋势,应引起注意,加强调研,以防蔓延。

有网民说,违规别墅不是一天两天就建成的,如果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岂会视而不见任其恣意生长?要让“禁墅令”真正发挥效力,要使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以节约集约用地引领干部的政绩考核。

也有网民称,要进一步健全有关风景名胜区与自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与保障公众对于风景区建设规划制定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形成公众对于风景区开发建设行为的有效制约。

网民“叶祝颐”指出,要遏制名胜建别墅的怪现象,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要及时介入调查,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相关条款,制止违规占用风景名胜区的商业开发行为,而且要启动问责程序,提高违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个案查处只能解决个案问题,完善政绩评价体系,丰富政绩评价内涵,多从民生角度看政绩,少以经济创收论英雄,给脱缰的权力野马套上法制笼头,显得十分重要。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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