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根本没有诚信,完全是在忽悠我们。”调解结束后,一位业主代表这样向记者评价调解结果,他表示将向法院起诉讨回公道。
业主们聘请的律师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旗也告诉记者,开发商的回复并没有让业主们满意。
“开发商表示之所以宣传整体规划300亩和百万平方米,是因为最初也有这样的想法,他们也承认了这块‘T型’土地不是他们的,说一直在跟对方洽谈,想买回这块地,但是对方要价太高。”王旗说,对于业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的“退一赔一”要求,开发商则表示自己并没有违反合同,所以不接受,“但是开发商也没有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开发商:
已达到合同
约定交付条件
昨日调解之后,开发商负责人钟先生向记者表示,对于土地规划的情况之前已经有书面公告给业主们,他还表示,楼盘已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我们是按照合同办事。”
据了解,在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条件是经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五个单位验收合格,而目前上诉五方验收均已通过。
律师:
开发商
还需取得验收备案
“开发商自己组织的五方验收是不够的,还需要取得验收备案。”王旗说,“就算验收备案暂且不提,《消防法》也有明文规定,没有通过消防验收的,不得交付使用,这个禁止性规定,环保法也有相应的规定。《合同法》明确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的条款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所以上面的条款无效。”记者齐华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