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二:
利息对应存款出偏差
该网民质疑雨润食品大股东挪用资金还有另外一个依据。雨润食品2011年报显示,该公司当年现金及银行存款为50.7亿港元,但是当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仅为4015.6万港元,以利息除以50.7亿港元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来计算,利率仅为约0.8%。
雨润食品对此回应称,“集团的所有现金均由集团完全拥有及使用。集团在截至2011年度利息收入的息率约为0.69厘(以2011年的利息收入约4000万港元以及平均银行余额58.45亿港元计算),比内地存款界乎0.36厘至0.5厘年利率更高。”
一位银行业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银行对大的企业和集团在存款利率上有一些优惠安排,企业放在银行的资金,可以做协定存款的安排,作为协定存款的资金,企业可以随时取出,像活期存款一样自由,企业只需要承诺户头上超过50万元,5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标准的活期存款利率(约为0.5%)计算利息,50万元以上的部分则按照协定存款的利率计息,目前协定存款的利率是1.17%左右,2011年更高达1.35%的水平。
即便如此,若按照1.17%的协定存款利率,4015.6万港元利息对应的存款应该是34亿港元左右,与雨润食品公布的50.7亿港元仍相差约17亿港元,如果按照协定存款1.35%的利率计算,差额扩大到约21亿港元,该网民表示这些资金可能被大股东挪作他用。
对于投资者的上述质疑,雨润食品在6月29日的公告中称关于公司账目的指控“均属失实”“毫无理据”及“全无根据”。该公司表示集团已经设立内部监控程序,以确保资产受到保护、营运监控到位、适当管理风险。同时指出,集团“所有资产过去及日后均会完全使用于集团的业务及生产上”。摄影记者/高育文制图/蒋皓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