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恳切请求福建省孙春兰书记,王庄新村拆迁户异地安置新房产权证该由谁来办理解决?
孙书记:您好!我是福州市晋安区王庄新村拆迁户,我的房子在2010年初,被福州市晋安区房管局、晋安区旧改办征地拆迁,随后异地安置在福湾新城秋月苑,至今已有二年多时间了。我的旧房产权证在2012年2月21日已经被晋安区捷诚拆迁工程处向福州市产权交易登记中心予以注销,并提交给本人所有注销资料,就可以办理新产权证了。然而,在办理新产权登记的时候,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要求本人必须到房地产维修基金窗口先进行登记。我到了维修基金窗口,工作人员提出需要提供购房的发票。为了这张发票,我曾多次来到晋安区旧改办、福州捷诚拆迁工程处和福州市住宅发展中心;并且,无数次的挂了这几个单位的电话;同时也向晋安区旧改办王培棋局长多次挂电话反映情况。可是,已经有三个多月时间了,却无人来解决办理拆迁户异地安置新产权证的事情。对此,本人曾向福州市政府12345官方网站多次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均被转到晋安区旧改办和其它有关部门。晋安区旧改办在网上每次都答复得很好听;可是,异地安置房的拆迁户,至今仍无法收到旧改办提交给的购房发票,导致我们异地安置户至今仍无法正常办理新房产权证。“旧房产权证被注销,新房产权证不给办!”这是何道理?这是何职责? 为此,本人再次请求孙春兰书记查实问责有关部门领导,给我们解决办理新产权问题。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015717398 2012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