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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8 12:26:16 金宁津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城镇住房建设规模迅速扩大,整体住房水平提高较快。然而,不容回避的是在总量和人均水平提高较快的同时,城镇住房的不平衡性却大大增加,并引发出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住房资源占有不平衡。一部分家庭拥有很多套住房;而另一部分家庭面对高房价,买不起房。过去在没有任何约束和成本的情况下,将住房作为投资待价而沽,一方面导致了资源浪费和无效供给,另一方面推动了居民家庭财富的两极分化,既对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对经济转型和社会稳定造成了危害。
其次,住房条件改善的速度不均衡。住房供给市场化以来,城镇居民住房总体水平已大幅上升,但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是高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优先、快速、大幅度地得到改善,而中低收入家庭则改善较慢。
目前城镇住房的现实是,一方面,部分家庭已经住得很好、面积很大、标准很高;而另一方面,部分家庭住得很挤、条件很差,甚至在特大城市还存在大量群居、蜗居、蚁居的现象,城镇里的低收入群体与高收入群体住房改善速度差距过大。
还有,房价上涨速度与大众购房支付能力的提高不同步。伴随着住房市场的发展,我国住房价格出现了明显的上涨,这个问题在大城市尤为突出。特别是城镇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较慢,而他们对住房需求的迫切程度却最大,形成较大反差。
最后,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住房发展不协调。一方面特大城市持续面临着高房价风险,另一方面部分中小城市存在供过于求的风险。特大城市房价过高和较快上涨,急剧放大了有房者和无房者、有房多者与少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也吸引了大量投资投向房地产,土地价格也不断攀升,不利于经济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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