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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3 16:27:09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肖月青
我来说两句
住房是百姓基本生活需求,解决好住房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更大规模加快棚户区改造,决不能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据统计,2008年至2012年全国完成棚户区改造1260万户。然而,截至2012年底,我国城镇各类棚户区和危旧住房及非成套住房还有4200万户,涉及居民约1亿人。这些房屋建设密度大、人均面积小、结构简陋,基础设施配套和生活必备设施严重缺乏,抗震、消防、防涝等均未达标,已经严重滞后于时代发展,不能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棚户区改造是保障人民基本居住权利的客观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加快棚户区改造,让亿万居民早日‘出棚进楼’,是改善民生的硬任务”。把实现人民幸福安居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棚户区改造帮助广大低收入百姓生活得更加舒心、安心、自信,是当前全社会为之奋斗的一项民心工程。
民心工程 百姓心声
国家开发银行自2005年向辽宁省发放首笔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以来,始终坚持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先锋先导先进性作用,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这一民生事业发展。多年来大量的探索实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棚户区改造不是简单的城市建设,而是解决棚户区居民所思、所想、所盼,是让居民享实惠、社会得发展的民心工程。
让居民住得舒心,是棚户区改造带来的最直观改变。我国最初形成的棚户区中,大多数居住的是产业工人,他们为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过重大贡献。然而随着资源枯竭和体制转型,大量职工下岗失业,住房条件数十年没有改变。比如,辽宁省棚户区改造之前,有的地方无自来水,居民竟常年饮用工业原水,平均每10户家庭中只有1.34人在岗,有1万元支付能力的仅占全部拆迁户的12%,超过65%以上的家庭根本不具备支付能力。在国开行倡导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开发性金融支持”的运作模式下,全国许多新的安置小区与社区医院、学校、道路、环卫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步建设,使数以千万计的贫困居民从低矮、破败的棚户房迁出,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生活得更加舒适称心。
让居民住得安心,是棚户区改造带来的社会效益。从“忧居”到“安居”、从“安居”到“乐业”,统筹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拆迁安置和就业问题,可以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使他们真正过上安定、安心的生活。通过制定普惠式培训方案,帮助失业人员增强“再就业机能”;通过扶持无围墙企业、社区服务业、家庭手工业,拓宽就业渠道;通过合理规划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与服务业,建立工业园区和大型创业市场等,使棚户区改造与促进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相结合,形成改造与安居的良性互动,实现科学可持续发展。
让居民树立信心,是棚户区改造带来的精神效益。从拥挤、环境恶劣的棚户区,到宽敞、设备完善的高楼,棚户区改造改变了群众的精神风貌,也增强了他们对家庭、社会的责任感和对美好生活的信心。对他们来说,棚户区改造意味着崭新生活的开始,他们对个人、家庭以及国家发展的信心,悄然汇聚成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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