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出台的“以房养老”是一种“反向抵押的养老保险”,具体而言,就是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这种“保险版以房养老”模式,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广泛实行多年。但其究竟是否适用于我国、能否在我国“落地生根”?众网友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一道看上去很美的“甜点”
“凭什么年轻时拼死拼活还房贷,好不容易到老了,还得把房子抵押出去来养老?”有网友在人民日报官方微博这样留言。
新华网的一篇报道,把上述这种质疑称为“国人难解的‘房情结’”。该报道说,这一质疑直接击中了“以房养老”的道德软肋,实际上,正是因为正常的社会养老保险可能难以支持养老费用,所以才会出现“以房养老”这种办法。而住房是国人的一个普遍心结,很多人只有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才会感到踏实。显然,“保险版以房养老”若过不了这个“坎”,就只会是一道看上去很美的“甜点”。
媒体人徐岚认为,签订合同、抵押了房屋以后,能不能真正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能不能实现老有所养才是关键所在。比如,60岁时签了20年的合同,80岁后的生活又该由谁来保障?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将左右“保险版以房养老”能否真正落地。
除此之外,“保险版以房养老”还有一个最大障碍——我国房屋的产权只有70年。推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后,如果所有权归属问题得不到解决,保险公司难免会顾虑重重,积极性不高。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保险版以房养老”牵涉到金融、社会保障、房地产等多个行业和领域,需要管理层实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否则恐“雷声大雨点小”,难有实质进展。
也有不少网友表示,“保险版以房养老”的收益还不如收租!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就认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适用面非常窄:大部分老人会将房产遗留给子女,即使是孤寡老人,如果有房产,可选择养老办法也很多,比如出租城市房产或卖掉城市房产,到农村、郊区居住,都比保险获得的收益高很多。
应时而生、值得一试的新探索
大部分网友表示应该理性看待这次“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工作的开展:如何养老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问题,而“保险版以房养老”则是养老市场化的一种模式;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城市开展试点工作,为的就是不断改进完善这种养老新路径。因此,不能一味批评,甚至将其“一棍子打死”,而应该给它一些成长的空间,“且行且完善”。
网易网友刘英团也认为,“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试点,是对我国养老模式的大胆改革。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越来越多,现有的养老模式已经跟不上形势,“保险版以房养老”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尽管其能不能成为养老的“主流模式”目前还不得而知,但不可否认这一模式是对我国现有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因此,通过试点不断探索、完善“保险版以房养老”,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腾讯网网友申曙光则认为,随着城市家庭规模逐步缩小,子女照顾老人的负担也随之加重,市场化养老理念也会因此而萌生和成长,未来“以房养老”的空间应该会有所拓展。就“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本身而言,它在探索过程中所收获的经验、教训,都会对整个社会养老模式的变革有所裨益。
既要让市场唱主角,也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面对汹涌而来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所承载的厚望无需赘言,但也要看到,“试点”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保险版以房养老”能否真正“扎根”,试点能否取得应有成效,除了让市场在其中唱主角外,还需要相关的配套政策、服务措施紧紧跟上。
网友徐剑锋认为,推进“保险版以房养老”,核心在于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点。既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让各类保险机构在充分竞争中形成“百花齐放”的参与格局,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也应用更完善的制度、更有力的监管,规范养老市场,让老年人的权益充分得到保障。
新浪网网友何旭则认为,配套政策和措施要力戒模糊,应注重在细枝末节上“添砖加瓦”。从房产价值评估到寿命预估,再到纠纷仲裁、风险分担等,都需要通过严格而细致的调查研究、讨论验证,制定出周密的制度,明确具体的方法,尽可能地堵住各种漏洞,防范各种风险,并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不断加以完善和总结。这样,“保险版以房养老”才能更好地为人们接受,试点工作才能更顺利地开展,试点所取得的经验也才能更加容易推广和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