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率超两成
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城镇地区自有住房空置率为22.4%,比2011年高出1.8个百分点。
据此估算,中国城镇地区空置的住房总量约为4898万套。报告将空置房屋分为两类:仅拥有一套住房家庭因外出务工等原因而空置的自有住房(简称“人房分离”);多套房家庭持有的,既未自己居住,也未出租的住房。
作为佐证房地产(论坛)泡沫的重要数据,我国的住房空置率数据一直缺失。
国家统计局曾回应称,目前关于房地产统计方面的制度还不能计算出空置率这样的指标。
近日,住建部总经济师冯俊表示,有些媒体或者学者称某个城市空置率30%、40%,都是通过晚上亮灯的住房概率大致推论的。“不能用亮灯的数量衡量。”
甘犁称,报告所说的空置率概念采用的是和美国相同的概念和计算方法。从数据看,东、中、西部地区总体空置率相当,三线城市总体空置率略高于一二线城市。
发改委副秘书长王一鸣在2013年达沃斯论坛上也表示,地方负债大多是因城市建设带来的,现在三四线城市的空置率还是比较高的。
此外,报告调查的六大城市中,重庆的空置率最高——25.6%,上海最低——18.5%,其他四个城市成都、武汉、天津、北京的空置率分别为24.7%、23.5%、22.5%、19.5%。
值得注意的是,在品类繁多的住房中,空置率最高的是商品房,为26.3%,紧随其后的是经济适用房,空置率达23.3%。
甘犁认为,经济适用房存在资源浪费和“错配”现象。
空置住房占用的银行贷款,属于资本闲置,降低了金融市场的效率。该中心数据显示,空置住房不仅具有较高的信贷可得性,其贷款规模也远高于非空置住房。从推算来看,这部分住房占用了4.2万亿银行住房贷款,空置住房资产占中国城镇家庭资产的11.8%。
甘犁认为,目前房地产市场过剩比较明显,现有住房存量完全可实现住房需求。
根据他们测算的数据,目前住房需求(含可实现刚性住房需求和可实现改善性住房需求)约为3250万套,而住房供给(含空置房供给和待售商品住宅供给)约为5248万套,供给完全可以覆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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