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就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问题回答市民提问。
哪些情形可动用公积金
问: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以下情况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出境定居的;调离本省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因本人及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发生重大疾病(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障门诊特殊病种)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遇到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其中职工符合前5种情形的,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问:职工已从单位离职,并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手续,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要提交有效身份证、辞职批文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职工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承诺此后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公积金存折。
问:职工如何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答: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经单位核实盖章后的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存折和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到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提取。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问:目前我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目前夫妇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额度为45万元。二套房可申请最高额度为45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
问:目前,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我市自2006年7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2%。福州地区中央驻闽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5%。
在五城区外购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问:在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五城区外购房时能否提取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五城区外购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福州七县(市)购房的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购房的暂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停止向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内购房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停止向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福州城区及七县(市)购房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能否自行缴存公积金
问:个人能否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目前我市个人不能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
问:职工购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如何确定?
答:职工因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为一次性付款的,提取金额不超过总房价。职工以偿还购房贷款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上次提取至本次申请提取期间的实际还贷本息。
提取公积金要什么材料
问: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要提交:有效身份证、经交易登记中心交易鉴证的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发票(已办产权证的提供产权证、完税证明)。
购买二手房的要提交:有效身份证、产权证、完税证明。
购买拆迁房的要提交:有效身份证、拆迁协议、开发商开具的缴款凭证(直接转入开发商监管户)或发票(已办理产权证的提供产权证、完税证明),如被拆迁房是祖产的要提供拆迁房产的所有权分割公证书。
问:租房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过管委会或管理中心规定的家庭工资收入总额15%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的房租支出。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及家庭年工资收入的50%。申请时提交市、县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地税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的房租发票、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如失业的,提交失业证明)。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房产登记名字为配偶方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除还贷提取可一年申请提取一次外,其他提取均须在发票或收据开出的时间一年内申请提取。
申请公积金房贷应符合什么条件?
问: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能否同时提取?
答: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当年还贷本息的,可按规定申请提取其住房补贴,但公积金及其住房补贴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的还贷本息。
问: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该符合什么条件?
答:应具备下列条件: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职工购买的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结清已满五年的;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购买首套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应为60%,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问: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应该符合什么条件?
答:借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原房产共同买受人);借款申请人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且在还款期间,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贷款余额;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屋须为钢混结构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可正常设定抵押权;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记者綦芬 电台记者 郭艳)
(福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