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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4 16:20:44 来源:观点地产网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就拟配售新股筹资13.89亿港元一事,新昌营造集团有限公司12月24日披露,12月22日下午6点前,新配售代理并无根据新配售协议发出承诺通知。在此情况下,12月23日,公司与新配售代理订立补充配售协议以修订新配售协议之若干条款。
根据协议,新昌营造与新配售代理共同协定,将发出承诺通知的最后期限延期至2015年1月2日,将新配售协议的完成日期延期至2015年1月8日,以及将最后截止日期延期至2015年1月8日下午5点。
不过,鉴于上述时间内恰逢圣诞及新年假期,导致需延迟交收日期以便完成新配售事项,新昌营造建议延迟供股的预期时间表。
具体而言,将接纳供股股份与申请认购额外供股股份及支付其代价的最后时间延迟至2015年1月5日,及将开始买卖缴足股款供股股份的首日延迟至2015年1月13日。
同时,由于前述补充配售协议及延期供股,新昌营造不再根据一般授权配售任何新股份。不过其透露,公司会继续在房地产领域识别潜在投资机会,包括基于当前可能存在的一项投资物业的事项。
新昌营造认为,补充配售协议将为公司提供更多时间,继续进行股本集资约14.73亿港元,公司能够达成有关收购事项项下股本或股本挂鈎集资不少于20亿港元(扣除开支前)的先决条件。
但新昌营造也警告称,倘若包销协议或新配售协议并未成为无条件或被终止,则供股及新配售事项将不会进行。因此,在没有不少于20亿港元的替代股本情况下,收购事项将不会进行。
另外,新昌营造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股份于12月24日上午9点起,正式恢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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