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姐气得多次流泪,她说:“之前,我们就听说开发商怕山上的墓地挡了楼盘的风水,影响房子的销售,所以想迁坟,没想到他们采取这样的手段。”
鼓楼民政局:
迁坟行为没有备案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梅峰礼居项目的开发商——福州泛亚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王副总。他说,自己只负责房子销售这一块,不清楚迁坟是不是该公司所为。他表示,核实情况后会立即回复记者。但到截稿时,记者没有收到任何回复。记者拨打他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
鼓楼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称,群鹿山的坟墓迁移没有经过他们备案,他们也不知情。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善理认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对有关责任人可以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坟墓遭受毁坏,常常涉及遗体、遗骨。死者的人格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转移到了近亲属身上,任何对遗骨、遗体的侵害都是对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根据有关规定,死者近亲属可以依法请求侵害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据了解,陈大姐已向警方报案。目前,洪山派出所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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