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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1 16:25:04 陈蕾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争议一:钱从哪里来?
差价谁来补?成为争论最集中的问题。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说,价格达不到开发商预期,开发商肯定不愿意卖。
陈云峰:这个当中确实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就是卖得好的话,开发商是不会同意收购为保障性住房的,双方有一个谈价格的问题。
房产专家韩世同说,政府定价多少,是最大的矛盾:
韩世同:如果定得太高了,民众就觉得可能是定价上有问题,有猫腻;定得太低,开发商也不愿意接受,它宁愿降价抛售。
杨红旭则认为,这当中的差价应该由政府财政来买单:
杨红旭:收购其他房源的话,房价可能会偏高一点,但是,请注意,会有一个土地转让金。因此,政府不去建保障房,这时候一样是可以获得土地出让金的。政府出面协调,利用商业自由原则,最终政府去进行补贴,牺牲一部分利益,牺牲一部分利益的话,就表现为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的责任和义务。
争议二:政府财力能承担吗?
问题又来了,政府有足够的财力吗?政府自建保障房,就是看中成本低,在这样的情况下,以山东省为例,到八月份,今年的保障房资金缺口就多达500亿元,哪里有财力来承担商品房和保障房之间的成本差呢?再比如广州,曾经尝试由房管局出面找中介行专门购买市区的小面积单位,作为公租房的储备,但是,许多业主马上提价,政府一算,耗费的成本太高负担不起,结果不了了之。
韩世同分析:住建部如果推行购买商品房用于保障房的话,肯定会是分类指导、区别对待。一二线城市商品房和保障房价格差别太大,库存相对来说小,房产商不存在太大压力,所以不适合推行这一政策。但是,三四线城市库存量大,商品房价格虚高,可以推行:
韩世同:一刀切的、全面的向一二三四线城市均衡推动的话,可能这个政策会遭到很多的诟病。因为一二线城市的房价较高,商品房和保障房之间的价差大,那你怎么去定价?住建部可能会针对一些已经大量空置的城市,比如像鬼城等,在商品房的价格已经下降到接近成本价的条件下,把这些房子转化为保障房,这是一个好的举措和思路。
回购商品房,部分地方正在试点
据了解,这样的试点做法正在鄂尔多斯市、贵州市、沈阳市等城市进行。最新统计显示:沈阳市今年棚户区改造了1万2423户,通过改造主体与开发企业销售对接、政府组织团购的方式,初步确定购买商品房屋意向8610套,占比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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