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评论:城市发展“大拆大建”背后的法治困境

house.fjsen.com        2014-11-24 11:20:26       来源:《中国经济和信息化》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从经济学思维转向法治思维,要求城市建设更强调整体公平,更关注个体权益。法治思维也不是不关注城市建设发展,只是需要执政者以法治思维去推动建设发展,时刻将法治所蕴含的科学理性、民主参与等价值纳入城建之中,更看重城市的自由、公平、和谐、权利、福利等,以实现一座城市的良性、可持续、公平地发展。

一边是声势浩大的挽留请愿活动,一边是持续不断地举报和上访。耿彦波,这个从农民的儿子成长起来的“拆迁市长”,以其鲜明的个性和雷厉的作风饱受争议。

如此“冰火两重天”的境遇,可视作一个时代官员的“样本”。官员个体是非的背后,代表的其实是一种政府推动城市建设的行为模式。走出官员个体的争议困境和声誉两难,必须把脉背后的执政思维理念和城市发展模式。

不知从何时开始,城市的建设面貌被视为地方发展的“名片”。那些鳞次栉比的高楼、宽敞整洁的大道,往往成为评价一个地方主官能力与政绩的指标,同时也构成吸引外来投资的重要环境条件。于是,在一种“经济学思维”的运筹之下,一些能吏主政一方,首先会大刀阔斧地将所在城市“整容”一番,修地铁、扩道路、建桥梁、拆旧城,城市“旧貌换新颜”,这些都是“看得见的政绩”,对城市里的大多数居民而言可能是好事。

但“经济学思维”的局限在于,它一切都是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对效率的追求远远超过了公平。为了追求城市建设的效率,必须寻求更为个人主义的决策、更为集中统一的方式、更为简单强硬的手段。于是,伴随城市极速扩建的过程,行政方式上积攒了越来越多的矛盾与冲突,那些利益因此受到损害、又缺乏足够的行政耐心和正当程序对待的居民,渐渐被推向城市发展的“对立面”,有的甚至变成了官民冲突和群体性事件的“策源地”。

由于缺乏法治化的执政思维,“大拆大建”的城市发展模式,很容易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而追求城市建设的利益最大化。这在经济学范畴中看似合理,但从更为长期的视野来审视,这种城建模式往往蕴含着决策失误的极大风险。城市作为一个共同体,其发展的规模、建设的速度、规划的设计,本应当由共同体内的人说了算,建立在科学、理性的评估之上,纳入民主决策、依法运行的轨道之内。但现实中,大拆大建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往往由领导个人说了算,“拍脑袋决策”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城市一年修改道路上百条,城建投资动辄上百亿,领导指哪儿推土机就拆哪儿。在贪大求全的功利目的指引下,城市规模越来越大,人工景点、亮点工程越建越多,耗费了纳税人巨额的钱财。而其最终对地方发展的实际效益如何,对改善当地百姓的生计有多大作用,却往往无人问津。

现实中,一些地方频频出现“死城”,一些亮点工程成为“烂尾工程”,一些惠民工程变作了“伤民工程”,背后都与政府决策失误有关。一组被广泛引用的数据显示,“七五”至“九五”期间,中国的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由决策失误造成的资金浪费约4000亿到5000亿元。按照全社会投资成功率70%计,每年因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在1200亿元。这种惊人的巨额浪费,比腐败的成本还要高,其背后折射出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重不足。

不难看出,“大拆大建”的城市发展模式,虽然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但根本上反映出政府官员头脑中深刻的“经济学思维”,无论是否真心推动地方发展,这种模式本身都体现出政府行为的人治化倾向,凸显出城市发展治理中的法治困境:政府决策法治化不足、民众参与缺乏法治化保障、对官员的问责监督式微、城市建设的效益缺乏制度化评价。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纳税人权利意识不断提高,公民法治观念和参与意识不断增强,这种过度受官员个人影响的城市发展模式和政府行为模式,值得认真反思和彻底修正。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