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涉房腐败的形式也非常多样,无论是前期的土地征用、出让环节还是在后期的建设、开发、销售等环节,都出现了房地产腐败案例。
涉房反腐强化制度建设
除了中纪委巡查强调重点核查涉房腐败问题,各地方也开始自查房地产领域的腐败问题。
比如中共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于10月20日发表了关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公告;于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在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违规参与、插手房地产开发线索的排查。
四川省委9月23日召开常委会议也特别提出针对当前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巡视工作,严厉查处土地腐败问题。
在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微博)看来,房地产行业涉及领域和环节众多,过去处处需要政府审批,加上房产开发与城市建设发展密切相关,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性强,权力之手可以直接伸到具体项目中来。地产项目资金体量本就庞大,当权力缺乏必要约束,便可以在地产领域轻易兑现。
另外,在土地出让、规划和项目融资环节来说,“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越发稀缺,以规划为例,涉及很多专业的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只要稍作调整,就能对特定的房地产项目的成本和收益产生巨大影响。”他说。
在中纪委巡视组以及各地加大涉房反腐之时,房地产反腐的制度化建设亦起步。
王岐山在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拉出目录清单,分清轻重缓急,对不完善、不适应工作需要的规章制度进行“立、改、废”,着力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根据中纪委工作部署,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住建部已经增设“反腐败协调小组”,在中纪委派驻住建部纪检组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协调“涉房”腐败案件办理事宜。
另外,“房地产的长效机制也在加紧制定中,”陈国强介绍,近年来,不动产登记立法、住房信息联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包括推进征地拆迁信息的公开透明等等,都将在源头上减少房地产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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