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用地者有不良记录的除外。
(二)、2014拍-06号地块的其他要求:
该宗地竞买人须缴纳人民币5000万元(与土地竞买保证金同时缴纳)四星级酒店的履约保证金(帐户名称: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账号:116010100100078081;开户行:兴业银行福清支行),该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具体如下:
①酒店项目基础实施至地平面返还40%;
②酒店项目封顶后返还40%;
③酒店项目装修竣工后返还剩余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其中200万元履约保证金待酒店四星级授牌后予以返还(以上返还不计利息)。
酒店用地必须在交地后3年内建成并开业,商住用地交地后3年内全部竣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1月11日到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1月01日至2014年11月11日到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17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11月1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11月12日09时30分在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分两期,第一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纳总价款的50%,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2014年12月25日前缴纳剩余的50%价款。竞得人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竞买未得者将在十天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二)、交地时间: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三)、本次拍卖地块的详细内容详见拍卖文件,本公告与拍卖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拍卖文件为准。
(四)、保证金缴纳银行:
1、户名:福清市财政局
账号:3501006301012430100000000001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清玉融支行
2、户名:地方财政非税业务资金暂挂户
账号:10135061810731331000100002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清支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俞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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