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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住户“圈地”绿地变私家花园

house.fjsen.com        2014-10-16 11:26:1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律师:若属全体业主共有属侵权行为

一楼的花园露台砌起围墙摇身一变成了私家花园,门前的空地加了把地锁就成了私家车位……,绿地越来越少,原本通透的小区也变得紧迫起来,这种种的问题让家住福州仓山一小区的业主们愤愤不平,日前他们致电本报房产新闻热线0591-87840114反映情况。

案例

一楼绿地成私家花园

昨日,记者来到该小区,在一些业主的带领和指点下,记者看到,多栋楼房的一楼有不同程度的“改变功能”的现象。一些一楼的露台被砌成了房间,并开出了窗户,而一些一楼的绿地花园也被用墙或者用不锈钢、雨棚等圈起来,里面或者种花或者种菜,俨然成了私家花园。

业主张小姐告诉记者,前几年他们搬进来的时候,一楼都还是很空旷的露台或者花园,这两年时间,大家互相效仿,都将这些围成了私家的房间或者花园。但作为邻居,他们虽然对此不满,但那些一楼的业主口口声声说这些面积也是他们花钱买的,所以没有人前去阻止。

随后,记者找到了物业处,据物业处工作人员介绍,花园变私宅情况确实存在,当时一楼的房子没什么人要,开发商就将露台和后面的一小块地方作为前后花园赠送给业主,并用低矮的栏杆围起来。这些赠送的面积虽然没有写入产权面积,但是根据开发商的承诺,一楼的业主有权使用。随着入住人数的增多,经常有人从楼上扔垃圾,加上灰尘大,因此,一楼的业主就开始在花园或者露台上砌墙或者搭盖棚子。

律师:

不可改变用途

那么,露台和花园是否属于一楼业主所有,他们可以随意圈占吗?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卢锋奇律师认为,开发商在售楼时,拿出部分公共绿地向业主推销,并承诺赠送,这是常有的事。市民在购房时,如遇到开发商赠送花园绿地、露台的情况,一定要将它写入购房合同,避免今后纠纷的发生。如果这些承诺未写入合同,那就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卢律师进一步介绍,一般情况下,露台面积是按照一半的产权面积来计算的,而花园面积应属于公共产权,案例中的小区,未写入合同的赠送面积,一般情况下,首先是推定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何维护、利用、管理,都应当通过业主大会或授权业主委员会行使。一楼业主乱搭乱建,破坏小区整体环境,已经构成对全体业主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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