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河北省邯郸市玉如意小区4号楼工程,项目经理王利强;建设单位为邯郸市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温艳丽;监理单位为邯郸市新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英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抽测部分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不满足设计要求。
案例六: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河南省新乡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临床培养基地综合楼工程,项目经理姜兵强;建设单位为新乡市中心医院,项目负责人刘天存;监理单位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贤怀。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钢筋焊接工艺试验报告不完整,未见焊接工艺参数记录,违法强制性标准;二是楼梯施工缝留置在端部剪力最大处,且无施工技术方案。
案例七: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河南省新乡市星海国际8号楼工程,项目经理杨国红;建设单位为新乡统建文苑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长富;监理单位为河南永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军令。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行为,其项目经理未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现场实际负责人无社会保险证明,没有提供设备采购、租赁合同及银行转账凭证,没有提供商品混凝土采购款银行转账凭证和发票等材料;二是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
案例八: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和悦大厦工程,项目经理王宏斌;建设单位为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智兴;监理单位为内蒙古科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田包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其将工程主体结构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
案例九:山西洪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山西省临汾市坡底村新农村(槐荫小区)工程,项目经理刘星;建设单位为洪洞县大槐树镇前坡底村村民委员会,项目负责人郭东胜;监理单位为洪洞县泽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高建花。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其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施工;二是王天虎存在挂靠行为,其以山东大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名义承揽塔吊安装分包工程。
以上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和市场违法行为的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对上述施工单位在本省(自治区)承建的其他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整改情况和处理意见逐级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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