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释疑
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
在保障房历史上,北京曾出现过“经适房”、“两限房”。这两类保障房当时都明确规定,取得房产证和完税“满五年”,在缴纳一定收益基础上可上市销售。但新的《草案》中则拟规定,配售型保障房不得上市出售。新老政策如何做好衔接?
杨斌称,为做好与现行制度的衔接,实现平稳过渡,按照“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的原则,新办法实施后,经适房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但已摇号、分配、入住的经适房仍按原规定执行;限价房摇号、分配和后期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公租房、廉租房统称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记者追访
首批“满五”两限房8月起上市或遇冷
2009年交付入住的西三旗旗胜家园是北京首批入市的限价商品房,在今年8月“满五年”后将获得上市转让资格。虽然目前已有房主挂牌售房,但价格直追周边二手房,比购房时均价上涨近4倍,加之要缴纳35%增值收益,及高额房源税费,如让买家承担,购房者多半不会“买账”。
2007年起,北京推出限房价、限套型面积的“两限房”。这批房源2008年摇号配售、2009年开始入住,包括旗胜家园在内,全市首批限价房涉及9个项目,共计约2.7万套。为防止投机行为,当时出台的限价房管理办法中特别要求:限价房在取得房产证或完税满5年的,才可上市交易。
今年,作为首个达到“满五年”条件的限价房项目,旗胜家园的一些房源已登上了本市大型中介公司房源系统。已挂牌房源套型面积基本是八九十平方米的两居室和三居室,售价在255万元到330万元之间。单价与周边二手房接近,达到3万/平方米,比购房时6350元/平方米的均价涨了近4倍。
但有业内人士对两限房上市前景并不看好。作为“满五”两限房上市,须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指导价与限价房购买价格之差的35%向政府上缴土地收益金,且目前挂牌的多数两限房都不是家庭唯一住房,交易时还需要差额缴纳20%的个税,“不唯一”限价房55%的增值收益须缴纳。
住房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增值收益以及税费都应由卖方承担。但业内人士表示,二手房交易已形成“买方承担税费”的行业潜规则。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房主不在价格上调低,购房者多半不会认账买二手限价房。
>>算账
样本:一套旗胜家园两限房面积:90平米
购入价格:6350元/平米
挂牌价格:36000元/平米
地区指导价:18000元/平米
这套房上市所需缴纳土地收益金=(普通商品住房指导价-限价房价格)×房屋建筑面积×35%=(18000-6350)元×35%×90平方米=366975元。
一旦这笔不菲的费用由购房人负担,则卖方可获得非常可观的增值收益=(36000-6350)元×90平方米=266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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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民用建筑全部用热计量
京华时报讯(记者龚棉)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建设单位出售房屋时需注明绿色建筑星级及供热计量收费方式等基本信息,新建住宅将全安装供热计量。
对于新建民用建筑,《办法》规定,应按照标准和规定安装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等能耗计量设置,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设施。而已经建成的非节能公共建筑在进行改建、扩建和外部装饰装修时,应同时进行热计量的改造。
对于集中供热的新建和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供热单位需在建设过程中全程参与,由供热单位采购供热计量装置。同时,供热单位必须履行供热计量的责任,对于供热单位不按照供热计量方式收取费用的,用户可以按照基本热价交纳采暖费。
《办法》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对公共建筑未按规定进行节能改造、连续两年超过年度能耗限额20%的,可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京华时报记者孙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