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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3 10:19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12日从闽侯县获悉,县城第二批次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开始实行工作日常态化受理,将根据申请受理量和房源情况适时停止受理,符合条件的家庭快申请。
此次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位于县城新区甘蔗街道38米大道南侧,榕洲路东侧,系闽侯县城新区经济适用住房二期配建廉租房项目中的1#、2#、8#、9#、10#和11#这6栋楼,共464套,每套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其中,1#、2#毛坯房销售基准价为3010元/平方米,8#、9#、10#、11#楼初装修销售基准价为3110元/平方米。
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闽侯县工作生活且落户时间已满3年的城镇户口居民,或具有闽侯县城镇居民户口的闽侯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家庭财产50万元以下(含),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含);申请人未婚的,必须年满40周岁。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前往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详情可登录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www.minhou.gov.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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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月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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