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高明的相关传言 在记者追问下 高明区房协表示:“有什么责任我们愿意承担” 住建部门目前仍无回应
针对高明一天内收回要放宽限购的做法,高明区房地产协会昨日在记者的追问下做出回应,称:“这是高明房协对市场的一次试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不是发布政策,如果上面(上级)要追究的话,愿意承担所有责任。佛山市房协有关负责人则多次建议媒体不要再过问此事。而作为事件中的关键部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称市住建局),却一直未有回应此事。
有法律人士表示,高明房协的做法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应公开对公众做正式的道歉。
现状:仍有楼盘称市外人员仅凭身份证就能买房
尽管在上周六,高明区房协就向多个开发商发送要求暂缓实行新政的短信,但在昨日的回访中,仍有楼盘的销售人员向记者表示仅凭身份证就可以购房,前提是要一次性付清。
昨日记者致电美的·西海岸的销售人员谭先生询问相关情况,他表示,外地人如果要买房的话,还是可以以“新政”的模式来操作,在一次性付清的前提下,仅凭身份证就能购买。如果要贷款买房的话,就要一年的社保和纳税证明。
而另一个楼盘丽日名都的回答还是和前天一样,仍未收到有关通知。“公司的高层对这一情况还没有了解清楚。”该售楼中心的区小姐表示,她没有收到公司上层的有关通知。
三方反应
针对此事,市、区两级房协以及市住建部门反应不一:区房协一力担责;市房协建议媒体别关注;市住建部门干脆不问不答。
高明房协:愿担全责
为何高明房协要发布高明部分区域放松限购这一消息?对此,高明区房地产协会秘书长谭世荣的解释是:“限购对房地产行业发展有很大抑制作用。另外,高明的房价很低,在高明限购肯定是不行的。”谭世荣表示,再者高明有一定的存量房,尽管量不大,但开发商也想尽快将房子卖出去回笼资金。但高明房协在这段时间做出的这一举动,谭世荣称,市、区两级政府并不清楚。而记者发现,在前日的回复中,其曾表示暂缓执行这次试探活动已同市里商量过,二者明显矛盾。
作为一个行业协会,高明房协是没有权力发布这一消息的,为何高明房协要明知故犯呢?谭世荣极力解释道,这不是发布政策,只是高明房协做的一次试探性的活动。他还表示,由于此次是由高明房协出面,如果上面要追究的话,“有什么责任我们愿意承担”。
而谈到该如何负责时,谭世荣则希望媒体不要再追这个事情,不要打乱了上面的部署。
市住建局:暂时未有回应
根据开发商爆料,上周五的放宽限购透气会上,有住建局的有关人员参加,似乎整个事件住建部门是知情的。
上周五晚6时,当获悉高明将作为试点放开限购时,记者第一时间致电住建局了解情况。该局工作人员林先生表示,未听说过此事,市局也未召开过相关研讨会。在一再追问下,林先生表示,记者可递交采访提纲向相关业务科室了解。随后佛山市住建局负责人一直未接听电话。昨日情况也如此。至昨日发稿前,住建部门各个科室均未有任何回复。
由于住建部门始终没有回应事件,记者特意向佛山市以及高明区相关知情人士求证得知,两级政府均没有专门讨论过佛山要放宽限购一事。“据我所知,最近历次市委全会上,市领导均没有将放宽限购作为讨论议题,市里绝对没有放宽限购的意思。”消息人士透露,自2011年10月佛山曾一天内发布和收回放宽限购的通知后,市政府对放宽限购非常谨慎。“在今年佛山一季度经济分析会上,市领导班子也谈到了南宁放开限购的事,并再度达成共识,佛山的限购令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市房协:“建议”媒体别再关注
佛山市房地产协会某主要负责人表示并没有任何部门发布限购放开的政策,高明区房地产协会只是对行业内部开会的消息进行透露,并不能上升到发布的高度,并且行业协会也没有权力发布限购是否放开的消息。
该负责人在电话中数次“建议”媒体不要再关注这个事情,该负责人表示,其实很多大胆的想法都在酝酿中,但还没有推动,“目前只是社会上在传闻。”
各方声音
高明房协应担责
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高明房协作为一个社会团体,没有权力公布施行一项地方性政策或宣布其“暂缓执行”,其行为已引起了社会广泛猜测,对政府公信力构成了一定的损害。高明房协应该对这场风波所引发的社会影响承担责任。
上级部门应处罚区房协
对高明房协具体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多位专业人士则发表了不同看法。资深律师蔺存宝认为,尽管高明房协未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擅自发布消息,合法性不足,扰乱了行业秩序,但从法律层面评价高明房协的责任问题,很难找到适当的法律依据。“不过,高明房协应该接受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而上级住建部门应当对其作出纪律处罚。”对此,资深律师韩晔表示了认同。
房协应向公众公开道歉
而禅城区政协委员徐玉发则持不同看法,应对高明房协主要负责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加以处罚。而高明房协也应公开对社会公众做出正式的道歉。
飞鸿话斋
相关部门释疑需及时
一项地方性政策的改变,只能由当初制定此政策的政府部门做出。引用资深律师蔺存宝的话,“市民不会认为所谓的限购解套政策出自高明房协,这次风波最终损害的是政府公信力。”即使将这次事件看作地产行业对市场及民意的一次试探,也是不适当的。如果是征求民意,要先经由政府部门公开透明的发布政策实施意见开始,然后经由民调的合法程序,而不能由任何其他社会团体或组织代为行事,这是对政府公信力的透支。
其实,若主管部门在消息公布的当日,及时出门释疑,给公众一个解释,事件也不会持续发酵,媒体也不会穷追不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