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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8 16:06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市民刘先生
购买二手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需不需要办理评估?
我是3月份进入新单位的,并且当月就将公积金转到新单位。4月份开始,新单位就开始正常帮我缴纳公积金。但4月末,前单位给我电话说3月未扣款成功,要求我先转回原单位帮我补缴再转出。因此,我想了解一下,原单位要怎么帮我补缴公积金?
中心回应
“二手房”是指商品房或公有住房第二次上市交易。“二手房”和商品房区别主要在于买卖主体和成交价格,商品房买方一般为自然人,卖方是开发公司以法人身份出售,商品房的成交价格是根据土地分摊、建筑成本、各项政策性收费、附属配套设施分摊等构成;而“二手房”买卖主体均是自然人,成交价格是由买卖双方商定;因此“二手房”买卖的价格和房地产实际价值存有差距。
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缴存人的切身利益,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管理中心必须采取防范贷款风险的措施。在公积金贷款中房产价值是确定贷款额的重要因素,贷款风险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是否真实,价格是否合理。因此,对“二手房”须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真实价格进行评估是降低贷款风险的需要。
南方日报记者 戚莹莹 通讯员 李琳琳 | |
责任编辑:肖月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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