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大到北上广深,小到二三线城市,很多城市现在都存在小产权房的问题。小产权房问题怎么解决,一直是个难题。根据媒体报道,深圳市已经拉开了违法建筑分类处理的序幕,这中间的住宅,就是我们俗称的小产权房。
按照相关的规定,这次试点中可能转正的小产权房,是原村民符合“一户一栋”及其之外多栋中的两栋,符合规划的,补缴20%和25%地价和相应的罚款后,可发放商品性质的房产证。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这次试点的原则之一是“适当照顾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这其中,专门说到“原村民”这三个字。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这次试点针对的是具有本地户籍的人所拥有的违法建筑,也就是说,外来人口想要借小产权转正的机会来钻空子,可能性不大。
深圳市的这次小产权房转正试点,开始于去年年底发布《深圳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实施办法》。深圳市认为,这次整顿的对象是“违法建筑”,但是媒体通常把重点落在了“小产权房”。但是深圳方面并不认为当地存在“小产权房”。从性质上来讲,所谓小产权房,更多地强调房屋占用的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而违法建筑侧重的则是未得到管理部门的许可。这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交集。
从长远来看,小产权房问题必然需要进行妥善地处理,在处理的过程中,不仅清理整顿不符合法规规定的建筑,另一方面,也不能让遵纪守法,没有购买小产权房的人们吃亏。深圳市的试点可以说正在探索一种新方式。至于这种方式能否在更大范围内推开,现在看来还不好说。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著名房产专家丁建刚对此评论。
经济之声:对于深圳市这次处理违法建筑的试点,当地和媒体的关注点各不相同,根据媒体报道,深圳方面表示,当地并不存在小产权房,这次针对的只是违法建筑。但是不少媒体都把小产权房作为关注的重点。那么您怎么看待深圳市这次的试点,小产权房是不是这次试点的重点目标?
丁建刚:我还是倾向于这不是小产权房,因为深圳市实际上把原来的农村用地实际上曾经一并把它收为国有用地了,所以如果说我们的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用地上建设房屋,百度百科上就这样解释的,所以如果说这样来定义的话,深圳这个肯定就不是小产权房,所以它仅仅是一个所谓的违法建筑。到底算不算是违法建筑,我觉得可能都值得争议,因为它两个规定,一个就是所谓的一户一栋,它说要符合规定的就是补缴10%,还有一个就是一栋一户之外的两栋,那么依法去补缴20%和25%地价以后就可以取得商品房性质这样的产权证,那么如果说是符合规划的,那么又何来的违法呢,所以我想到底是不是违法,这一点还值得争议,但是至少我倾向于这不是小产权房,不是农村集体用地,而是已经划到国有用地这样一个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经济之声:所以说到这,我想我们有必要来梳理一下,深圳曾经经历了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原来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已经转化为国有。而且,深圳也在去年年底开始推进农地入市工作。这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有土地之间存在的性质不同的问题,对发展当地房地产市场,提高农民收入,都是一种积极的尝试。那么,深圳的方式,目前看来是否成熟,是否有可能被别的地方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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