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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7 11:02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来说两句
截至2014年1月,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已满三周年,回首过去三年,制度设计与立法两个“老大难”问题依旧举步维艰。
不过,从公开消息来看,官方已开始为实施房产税奠定舆论基调。年初,国土资源部以及发改委法规司相关人士相继透露了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产税法的建设工作,这也意味着房产税实施所面临的法理障碍与技术支持很有可能将落到实处。
法制设计能否破冰?
“有关部门经过充分论证,房地产税在立法上的障碍已经没有了,这基本已取得共识。”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近期向媒体透露。
另一方面,国家发改委法规司行政复议处处长韦大乐也在去年底表示,发改委2014年将推进包括《期货法》、《房产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等三部法律的立法工作。
然而,在立法之前,一个重要的工作便是房地产领域税费改革。目前,舆论争论的焦点已不再是在具体税种设计上存在重复征收的问题,而是上升到了房产税的立法原则和目标的分歧——房产税究竟是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还是作为地方收入主要来源?
一个很严峻的问题是,房产税并不一定能给地方财政带来收入,这一点从沪渝两地试点情况便可见一斑。相反,房产税若导致房价下跌会使营业税减少、所得税减少、契税减少、土地增值税减少,地方政府的总收入有可能不但不会增加,反而会减少。
在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看来,房产税的立法工作不会在短期内完成,“就像预算法修改了十多年仍然难产一样,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后,房产税法也要经过人大反复的讨论和审议,争论十年、二十年都是有可能的”。
事实上,即便进入了立法程序,也得先由财政部提出方案,然后上交到国务院,由国务院法制办征求各方面意见,然后交付全国人大表决,这一过程也不会太快,有媒体报道称这可能需要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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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月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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