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得人须提供固定面积由鼓楼政府回购作安置房
1、竞得人应在该出让地块范围内提供总建筑面积16687平方米房屋(其中住宅15000平方米,沿鼓西路及互爱巷一层商业店面566.7平方米,地下室1120平方米折算为车位32个),由鼓楼区政府指定单位回购作为安置用房,该部分建筑面积按建安成本3000元/平方米结算,安置房回购款由鼓楼区政府指定单位向竞得人支付。
2、该地块交地时间为成交之日起8个月内。
3、竞买人企业注册地不在鼓楼区的,竞得后必须在鼓楼区注册其公司。
宗地2013-39
2013-40号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宗地编号:2013-40号
宗地名称:海峡金融商务区Q、R、T地块和N、O公共绿地及地下空间地块
宗地位置:台江区鳌峰路南侧
宗地面积:
Q地块:13975平方米(合20.96亩)
R地块:11365平方米(合17.05亩)
T地块:10824平方米(合16.24亩)
N、O地块:26738平方米(合40.11亩)
土地用途:
Q、R、T地块商服(商务办公)用地;
N、O为体育、商业、社会停车场及公园绿地用地
容积率:
Q地块容积率2.9以下(限高90-99米),如突破机场限高(100-120米),容积率控制在3.5以下;
R地块容积率3.5(限高90-99米);
T地块容积率3.5(限高80-90米);
N、O地块的体育及商业建筑宜设置地下1-2层,其中体育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 8000平方米;地下其余建筑作为停车及设备用房,建筑高度(层数):地下共3层,地下竖向标高不宜超过-15米。
建筑密度:Q、R、T地块均30%以下
绿地率:Q、R、T地块均30%以上
建筑限高:
Q地块限高90-99米,如突破机场限高可调整为100-120米;
R地块限高90-99米;
T地块限高80-90米;
N、O地块地下共3层,地下竖向标高不宜超过-15米
竞买保证金:8900万元
起始价:44300万元
竞买人须为注册地在榕的国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宗地2013-40号竞买人须为注册地在福州的国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2010-2012年在福州市区开发量超过300万平方米以上(以发展改革部门立项并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项目建成后销售对象须报市金融办审定
1、在该项目(1)宗地N、O地块绿地公园由竞得人按规划方案出资建设,建成后移交给园林部门养护管理。
2、该项目建成后销售对象须报市金融办审定。
3、如征得空军部队同意调整容积率的,竞得人应按成交的楼面地价补交地价款。
4、为提高该片区地下空间整体利用率,海峡金融商务区Q、R、T地块竞得人应将海峡金融商务区Q、R、T地块地下空间与S地块地下空间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建设,收益归竞得人所有。
5、该地块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半年内按交付土地时点现状标高交地。
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至12月2日,竞买登记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竞价栏地点设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
宗地201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