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称,包括SOHO中国、富力、万科、招商地产、合生创展、金地集团等在内的多家知名房企,欠缴土地增值税,且数目惊人。据测算,2005年至2012年8年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
土地增值税如果能够征收到位,对于压缩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空间,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将发挥重要作用。然而这部分已经包含在消费者购房款中的土地增值税,却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并没有被完全征缴到位。
开发商拖欠土地增值税超3.8万亿元
长期关注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北京职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李劲松,此前根据国家统计局、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房地产相关数据,对没有征收到位的土地增值税做了精心的分析测算,结果发现,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这8年间全国房地产企业应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超过4.6万亿元,而实际上8年间国家征收到的土地增值税为0.8万亿元。
中国科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务创新研究部部长康小明对此重新做了核算,结果没有出入。这就意味着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
康小明表示:“数额确实是太吓人了,如果能把房地产企业欠缴的应交未交的土地增值税,及时足额地征缴回来,那么,很多开发商的资金链就扛不下去了。这将使得他们利用闲钱炒高地价,抬高房价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房价中已经包含土地增值税
据专家介绍,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目的,就是要加强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压缩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空间,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抑制开发商炒买炒卖土地、投机获取暴利的行为。目前,我国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4.63%以上,都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按照目前房地产商通常的操作模式,土地增值税已经被列入了开发成本,也就是说,房地产商应向国家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早就已经包含在消费者的购房款中了。按照现行规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超过85%,或者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满3年等条件下,税务部门就应当按规定对该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征缴。
然而,李劲松在对国内知名的45家上市房地产公司的企业年报进行分析后发现:这些公司无一例外都有巨额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同期也几乎都有足够用以缴税的货币资金。而且,有不少房地产上市公司将应交巨额土地增值税长期未交,只是挂在账上,导致应交土地增值税税额滚雪球般的一年比一年多。其中,29家房地产上市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总额已经高达6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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