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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5 09:42: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17日讯 近日,网友“大侠卢9370”在《直通屏山》留言称:“有人在漳州碧湖生态公园私设停车场,没有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收取每辆电动车、摩托车1.5元。”该网友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取缔此处违规停车场。
漳州碧湖生态公园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的停车场?漳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4月28日,物价局工作人员前往碧湖生态公园查看,并未发现有人私自圈地收停车费,并开具票据的情况。
该工作人员介绍,漳州碧湖生态公园现有A、B区停车场,2015年6月承包漳州市宏福鑫停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按照漳价费[2012]24号文件规定:市区旅游景点二类区标准(小客车4元/辆、次,摩托车、电动车1.5元/辆、次)收费。2015年8月该承包公司到市物价局进行收费报备,并向消费者提供漳州市地税局开具的票据。
漳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市物价局已要求碧湖生态公园管理处严加管理,杜绝有人私设停车场收费的行为发生。市民前往碧湖生态公园停放车辆时也要注意辨别,不给违规停车场存在的可乘之机。
【网友留言】
网友“大侠卢9370”:漳州碧湖生态公园有人圈地设立停车场,车子一停下来马上收费,电动车、摩托车每辆收取1.5元,给的票据是一张私自印刷的普通票据,涉嫌偷税漏税。该停车场未经物价部门审批,擅自在公园收取停车费,影响漳州文明形象,也违反有关规定!恳请有关部门尽快取缔这一“野鸡”收费点!【详细】
【回复单位:漳州市物价局】
漳州市物价局关于漳州碧湖生态公园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回复函
《直通屏山》编辑部:
你部关于漳州碧湖生态公园停车收费有关问题及网友留言收悉,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6年4月28日上午我局检查分局立即联合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组成检查组到漳州碧湖生态公园进行检查。经了解和检查:漳州碧湖生态公园现有A、B区停车场,于2015年6月承包漳州市宏福鑫停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按照漳价费[2012]24号规定进行收费,市区旅游景点二类区标准(小客车4元/辆、次,摩托车、电动车1.5元/辆、次)。2015年8月该承包公司到我局进行收费报备。经现场检查,未发现网友反映的漳州碧湖生态公园有人圈地设立停车场进行收费的违法行为。
为强化景区停车收费管理,我局及时联系漳州碧湖生态公园管理处,将网友反映的情况向该处通报,要求该处加强管理,严禁类似情况发生。
特此函复。
漳州市物价局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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