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5月20日晚,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配股融资及重组的方案,公告显示中房地产拟发行股份购买地产集团及中房集团旗下共6个地产公司部分股权,标的资产合计作价64.33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公告显示,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中房地产拟向地产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交地产100%的股权;拟向中房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住兆嘉20%股权、中房苏州30%股权、中房天津49%股权、重庆嘉润30%股权以及重庆嘉汇30%股权。上述标的资产合计作价约64.33亿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不低于12.16元/股。
同时,中房地产拟向中交集团及温州德欣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42.5亿元,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及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及融资租赁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同样不低于12.16元/股。公司停牌前股价为14.03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中交地产、中住兆嘉、中房天津及重庆嘉润持股比例为100%,对中房苏州及重庆嘉汇持股比例增至70%。中房苏州和重庆嘉汇剩余30%的股权由中国路桥持有,该部分股权无转让的安排。
中房地产在公告中称,本次交易有助于中交集团对旗下房地产业务进行整合,借助上市公司平台进一步优化地产项目并为中房地产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据了解,中交集团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开发业务。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减少同业竞争,中交集团拟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对房地产业务进行整合,并借助资本市场,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交易,通过将相关房地产资产注入中房地产,同时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进一步减少了中交集团内部房地产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交集团发展战略,房地产业务是其业务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重组完成后,除上市公司中国交建和绿城中国外,中交集团下属核心房地产业务资产将整体注入中房地产,中房地产将成为中交集团实现“特色房地产商”战略的核心平台。
中交集团还承诺,其下属公司将逐步退出房地产开发业务,除现有的存量房地产开发业务外,原则上不再自行获取新的地产开发业务土地储备,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同时,三年内,逐步通过品牌定位划分、区域市场划分、资产整合、业务整合等有效措施解决中房地产和绿城中国的同业竞争问题。
同时,中交集团还表示承诺中交海外不会在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会从事与中房地产构成竞争的业务。
公告显示,2008年,中房地产向中住地产及其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组完成后中住地产成为中房地产控股股东。中住地产为国务院国资委全资子公司中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故中房地产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该重组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08]637号文核准。
2016年2月22日,本公司发布了《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拟购买中交集团旗下优质地产项目,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而中房地产申请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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