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了大家两个月胃口后,这座世界结构第二高、中国结构第一高的摩天大楼——天津117大厦的归宿之谜终于有了答案。
3月1日晚,高银地产与中国信达同时发布公告宣布,中国信达将入伙天津117大厦,这与此前的传言不相同,天津117大厦并未易主,而是高银地产以与中国信达合资设立合伙企业和投资公司这一方式,将包括117大厦在内的标的资产从上市公司剥离了出去。
此消息一出便引发了市场上的一番讨论,中国信达为何入伙117大厦,高银地产主席潘苏通此番动作的缘由?
中国信达入伙天津117大厦
在中国信达发布的公告中,对其与潘苏通之间的交易做了十分详尽的介绍。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中国信达与信风投资、潘苏通、广东高银及潘的联系人订立了一份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协议,各方拟设立合伙企业进行融资,并将融资所得资金专项用于与高银地产融资项目有关的股权及债权投资,而此次交易中涉及的金额高达180亿元。
公告披露了高银地产融资项目的投资步骤,包括合伙企业的设立、投资公司的设立、合伙企业收购投资公司并向投资公司提供贷款融资、投资公司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上述贷款融资的还款安排、合伙企业及信风投资所持有的投资公司100%股权在股权投资期满后的转让安排。
首先,投资公司由合伙企业与信风投资以1亿元从深圳华通获取,合伙企业与信风投资将分别持有投资公司99%和1%股权。
具体的融资安排方面,中国信达与信风投资率先出资60亿元给予合伙企业,合伙企业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投资公司提供第一笔59亿元的委托贷款,在此次的贷款中,高银金控等潘的联系人将作为共同债务人。
获取这59亿元后,投资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高银天津提供60亿元贷款,这笔贷款用于偿还高银特殊机会的子公司——广东高银的等额贷款(投资公司贷款)。广东高银收到该还款后,将向合伙企业首期出资60亿元,如此,合伙企业再向投资公司提供第二笔金额为60亿元委托贷款。
当标的资产从高银天津分割至目标公司后,目标公司的100%股权也已转让给投资公司时,中国信达和信风投资再向合伙企业出资余下的30亿元。接着,合伙企业则向投资公司提供第三笔金额为30亿元的委托贷款。同样由高银金控等潘的联系人作为共同债务人。
在标的资产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起60日内,高银特殊机会或潘苏通则促使广东高银以现金向合伙企业第二期出资30亿元。合伙企业之后再次以委托贷款、借款或增资的方式向投资公司发放30亿元。
还款与股权转让安排为此次交易的尾声。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在此次交易中,贷款期限为三年,按半年度付息,贷款到期后,投资公司、高银金控等潘的联系人将一次性偿还本息及违约金(如有)。
而合伙企业及信风投资对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最高期限为4年,公告称,合伙企业回收贷款本息后1年内,独立于中国信达的相关方将按照依据固定收益率计算后所得对价收购投资公司的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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