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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2 16:01:58 吴强 来源:沈阳晚报 责任编辑:李婷婷
我来说两句
开发商:
不危害楼体安全 可赔两万
1月11日,记者联系上了荣业·中央广场开发单位的李经理。李经理说:“根据国家质量保修管理办法,业主家出现质量原因不危害楼体安全这样能弥补的瑕疵,我们只进行维修。但是祖先生不相信我们,我们答应给他维修费用,祖先生要的维修费用太高,要七八万元。我们或者我们下面的施工单位同意给他两万元赔偿,但是他不同意。”
记者:一个49平方米的门市房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问题?
李经理:因为房屋是框架结构,后填充墙,用空心砖做的。施工单位在寻找电线时把墙面刨开了,出现了墙面空洞的问题。施工单位确实有问题,我们也承认。但是在房屋验收时,每个业主都要填验收合格单子,他家也填了单子,结果装修完了,地面砖都铺完了,才找我们,我们分不清是个人原因还是工程遗留问题。
记者:新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已经认定了是房屋质量问题。
李经理:这个问题不大,不危害楼体安全。出现这类问题有两种渠道:我们拿维修补偿金,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祖先生不接受我们两万元的赔偿金,而是采取了‘房闹’的方式,我们也报警了。这个房子不是他的,房主给他写了一个委托书要他和我们交涉。
记者:由于没有消防设施,门市房无法正常营业?
李经理:根据国家消防要求,超过120平方米以上的门市房才需要加设消火栓和消防带,但是我们里面有应急灯。我们开发的都是小户型的商铺(四五十平方米)。我们的商铺很多都被用来开小超市、理发店,现在很多业主家都营业了。
质监站:
已要求保修单位无条件维修
新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高站长说:“经过调查发现,祖先生反映的自家网点出现的墙壁裂缝、地面不平整等问题属实,是工程质量问题。我们已经对开发单位下发了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保修单位无条件维修。祖先生不同意维修,提出了赔偿的要求,赔偿问题属于民事问题,我们只能协调,他可以通过法院解决。网点没有消防通道的问题,归消防部门负责。”
记者:祖先生家的情况是个案还是有普遍性?
高站长:目前找到我们的只有他一家,其他家或多或少都有点问题。
记者:那么,你们单位在监督过程中没发现问题吗?
高站长:我们监督抽查的范围是不少于工程数量的10%,工程数量的全部检查由监理单位负责。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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