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达花园烂尾已超过15年,至今尚未盘活,对于当初的购房小业主来说,挽回自己遭遇损失的时间至今依然遥遥无期;对于接手和耀公司的投资人来说,如何早日盘活该项目成为心中最大的伤痛。因此,盘活邦达花园烂尾楼问题成了当下有关各方十分关切、十分必要、十分紧迫的问题
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邦达花园项目,占地约7000平方米,场地建有一栋七八层高的破旧楼房,房间均没有窗户,无人居住,其余的空地成了临时停车场和废品收购站。与此形成明显反差的是该项目周边早已是车水马龙,高楼大厦,繁华无比。邦达花园成为深圳市政府确定的52个烂尾楼盘中最后一个尚未盘活的项目,一直矗立在深圳闹市区。它不仅与周边繁华的环境格格不入,更和深圳快速健康发展的经济环境不相协调。
据媒体报道,邦达花园因为最初的开发商和耀公司法人“一房多卖”等问题导致诸多购房者至今无法挽回自己的损失。邦达花园烂尾已超过15年,至今尚未盘活,对于当初的购房小业主来说,挽回自己遭遇损失的时间至今依然遥遥无期;对于接手和耀公司的投资人来说,如何早日盘活该项目成为心中最大的伤痛。因此,盘活邦达花园烂尾楼问题成了当下有关各方十分关切、十分必要、十分紧迫的问题。
据了解,深圳52个烂尾楼盘中的51个都得以顺利盘活,但唯独剩下邦达花园这个“老大难”。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邦达花园成为深圳市最后一个难以盘活的烂尾楼呢?这个烂尾楼究竟还要烂多久呢?购房者的损失究竟何时才能挽回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赴深圳采访了当事各方。
项目停工,原“股东”退避
深圳邦达花园项目开发商深圳市和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和耀公司),于1997年7月11日在深圳市工商局登记设立。原始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和耀公司股东由3家构成,分别是:深圳市家品食品厂(占8%)、深圳市和邦达实业有限公司(占50%)、深圳市南山区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占42%),和邦达公司后更名为华置公司,家品食品厂后更名为家品公司。
此后,和耀公司于1998年9月11日与深圳市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地块编号T202-056,之后先后取得邦达花园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
一份落款为“深圳市和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题为“请求确认刘国华等为和耀公司清算主体的报告”显示:2000年底至2001年初,和耀公司原法人代表、原董事长在和耀公司开发经营的邦达花园项目中一房多卖,导致邦达花园项目被法院查封,楼盘建设停滞,和耀公司欠下大量债务。在此期间,家品公司和金城公司于2001年7月和8月向深圳市工商局举报和耀公司在1997年7月成立时,是在他们“未知情、未出资、亦未签署任何文件的情况下”,被工商管理部门错误登记为股东的,并声明“与和耀公司不发生任何关系”“宣布退出和耀公司”。
另一股东华置公司(即和邦达公司)也于2001年7月30日向深圳市工商局承认“和耀公司设立时,我公司其实没有投入资本金”,并声明“我公司不补充对和耀公司上述投资款,退出和耀公司今后任何投资及经营活动。同时我公司同意在和耀公司所占股东出资款(500万元)及投资权益,转给刘国华、张健、惠州市东华实业有限公司”。
2001年8月6日华置公司与刘国华、张健、惠州市东华实业有限公司四方办理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交接手续。再次核发执照被吊销,项目烂尾
2001年11月,和耀公司的真实股东和实际投资人依法进行验资,其中刘国华出资310万元占31%股份,郝智丰出资285万元占28.5%股份,揭东建筑公司出资200万元占20%股份,张健出资205万元占20.5%股份。2001年11月26日,经深圳市工商局核准进行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深司字S61927号】,原执照收回作废。作为当事人的深圳市和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刘国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002年3月家品公司以股东身份被假冒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3年5月28日,工商局做出(200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公司登记,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执照号:深司字S61927号)。”
至此,由2001年8月6日起挂名股东、虚假股东脱离和耀公司后,和耀公司又继续经营了近两年,在邦达花园项目投入了近千万元。由于执照被吊销,导致项目烂尾。股东申请清算,原“股东”阻挠
据和耀公司现任总经理郝智丰透露,和耀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今尚未进行清算,从而直接导致由该公司独立开发经营的邦达花园项目的烂尾情况一直得不到妥善处置。
2014年底,一再声明没有向和耀公司出资的家品公司,提出要以和耀公司股东身份向深圳市企业注册局要求成立清算组,对和耀公司进行清算。郝智丰认为,此举旨在对抗刘国华、郝智丰等人以实际投资人和真实股东的身份对和耀公司清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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