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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产商“坐地生财”:囤地20年 房价涨百倍

house.fjsen.com        2015-09-29 00:10:15      王存福 杜放 郑钧天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李婷婷        我来说两句

房子还没住产权就缩水

土地成本不断上涨

囤地最终都要由消费者埋单:2008年1月,知名房企和记黄埔取得上海嘉定南翔地块时,楼板价不足每平方米3000元。从拿地到开工超过3年,2013年9月首次开盘时,毛坯房均价达3.1万元,超过土地成本10多倍。

同时,囤地还带来住宅产权缩水,侵害消费者权益。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披露的数据显示,位于通州区宋庄镇的鲁能“格拉斯小镇”项目拿地10多年目前仍在开发销售。据销售人员透露,按2005年前就已拿地计算,京郊一些正在销售规划中的住房产权或已缩水10年,“买房者还没住产权就先缩水”。

业内人士表示,囤地还不止是开发商暴利的简单问题:假如一座城市一年计划供地10000亩,但有20%批而未用,供应的土地没有建成房子就可能带来住宅供应混乱,供需被人为扭曲,形成地价攀升、房价走高的循环。

道道“严令”

为何管不住囤地抬价?

1999年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两年不开发的土地逾期无偿收回。根据国土资源部2012年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开发商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及各省市几乎年年下发通知、文件,明确要求整治土地闲置中“囤地惜售”现象。今年9月,河北省住建厅、国土资源厅就联合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京郊等热点区域房地产企业“囤地炒地”。

记者调查发现,开发商通过部分开发、先开工再改规划、操纵审批程序等种种方式实现囤地。

上市房企华夏幸福的一家施工公司负责人坦言,由于现有规定很笼统,开发方极易拖进度。“拿到1万平方米的地,几年只开发1000平方米,停停建建算不算囤地?如果算,就改规划故意超标,总需要时间修改。”还有部分企业干脆先开工建楼再改规划,对外宣称“回购烂尾楼项目”规避囤地之嫌。

一家主要在中部开发项目的上海房企负责人说,具体操作中,个别企业故意虚报预售价格,一旦申报价明显高于市场成交均价,被房管部门暂停预售程序,就可宣称由于宏观调控、报价过高未拿到预售证,变相操纵审批程序拖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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