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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与补偿 杭州百姓迎利好

house.fjsen.com        2015-08-20 16:55:06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李婷婷        我来说两句

有人说,征地拆迁是“天下第一难事”,为什么?因为涉及各方利益很难平衡。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国有土地房屋由“拆迁时代”全面迈向“征收时代”。去年10月1日,《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发布。在此基础上,昨天下午,《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出炉。

钱报记者发现,此次《若干意见》里亮点颇多,不少在以往房屋征收过程中遇到的“老大难”问题,都得到了明确。比如,破墙开店等“住改非”房屋若被征收,合法经营面积部分能获得一次性适当补助;比如规定了征收过程中的最低住房保障标准48平方米,若不到48平方米的被征收家庭属于低收入困难家庭,安置房建筑面积48平方米以内的将不用付差价,说通俗点,这部分面积将白送给困难家庭了。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被征收

安置房建筑面积48平方米以内的不用付差价

房屋征收过程中,补偿标准一直是被征收家庭最关注的。

新发布的《若干意见》对补偿标准做了进一步明确。比如规定了征收过程中的最低住房保障标准。普惠性的最低保障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8平方米,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相等部分的面积不结算,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但在建筑面积48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征收决定作出时的同类安置房屋重置价格进行结算,建筑面积48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征收补偿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举个例子:小张的房子只有30平方米,若按照房屋价值折算可安置35平方米的房子。但是小张实际获得的安置房屋有60平方米。按照《若干意见》规定,这其中13平方米(48-35)将按征收决定作出时的安置房屋重置价格进行结算,其余12(即60-48)平方米根据补偿方案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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