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4月28日公告宣布,4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根据公告,证监会核准豁免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持有格力地产3亿股股份,约占格力地产总股本的51.9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划转完成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格力地产股票,海投公司将持有本公司3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1.94%,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珠海国资委。
格力地产当天发布的收购报告书显示,2014年3月27日,海投公司经珠海市人民政府下发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准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
同时,海投公司是一家以产权管理、资本运作及投融资业务为主业的珠海市属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是体现珠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综合性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海投公司的董事长一栏,写的正是格力地产董事长鲁君四。
同年9月4日,珠海市国资委同意将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地产51.94%股份无偿划转至海投公司。
至2015年1月12日,海投公司与格力集团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协议约定格力集团为划出方,海投公司为划入方,格力集团将其持有的格力地产51.94%股份无偿划转至海投公司。
格力地产称,除本次收购外,海投公司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另于4月27日晚间,格力地产披露,公司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6亿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高达6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融资将投向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工程、珠海格力海岸游艇会工程、海岛综合开发项目、竹洲水乡水利风景区核心区开发项目、珠海海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融资项目主要涉及海洋、旅游、金融等,并无房地产开发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