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委、区政府
召开专题会议将积极协商此事
鳌峰街道负责综合治理的黄书记表示,自4月21日起,海润滨江小区业主与永隆公司摩擦不断,多次发生冲突。台江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区领导连日来带领区有关部门常驻海润滨江社区,协调海润地产、永隆公司、海润滨江业主委员会解决纠纷。
26日上午11时许,部分业主不满永隆公司占据会所,再次用铁条撞击玻璃门,被在场值守的公安干警及时制止。
“事件发生后,我们立即召集小区业委会代表、海润滨江小区开发商及永隆公司负责人等进行协商。但小区业委会代表和海润滨江小区开发商仍互不退让,也不愿提起诉讼。”黄书记说。
26日下午,台江区委领导召集区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表示将积极与福州市规划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以尽快化解矛盾。
与此同时,东南快报记者积极联系奔波走访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承租公司、鳌峰街道等各方,可均被告知无开发商联系方式,开发商迟迟未现身。
律师说法
小区公共设施应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
对此,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江椿平律师认为,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江椿平表示,小区业委会有管理公共收益的职责。业委会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与承租方的合同,恢复其作为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的使用功能;或者由业委会代表,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在扣除必要的经营管理费用后,按市场行情,返还相应的租金收益。
江律师介绍,事件中小区的开发商与承租公司,都存在相应过错。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没有进行相应的审查核实工作;开发商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建议居民应该通过业委会,走法律途径,最终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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