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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对以房养老认同度不高 专家称更适合小众群体

house.fjsen.com        2015-04-15 14:06:44      牛颖惠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以房养老保险你能接受吗

以房养老保险试点启动10个月后,终于落地生根。4月10日,北京、上海、武汉三地4户家庭5位老人正式签订“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投保单。受我国传统养老观念影响,以房养老保险试点以来争议不断,目前市民对此认同度也还不高,在保险专家看来,以房养老作为一种居民养老方式的补充,更适合小众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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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保险正式落地

由于与中国老百姓传统的“儿女养老”观念不同,“以房养老”在中国一直颇受争议。

2014年6月,中国保监会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当年7月1日,武汉与北京、上海、广州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开始推进试点;2015年3月23日,中国保监会批复了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保险条款,国内首个“以房养老”保险产品面世。4月10日,北京、上海、武汉三地4户家庭5位老人正式签订“幸福房来宝”保单。

作为首家参与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显得颇为谨慎:“产品刚刚开始推广,虽然首批参保用户不多,但是在活动当天,现场有很多老年人对这款产品表示出了浓厚兴趣,这些有意向的市民未来都有可能成为我们的客户。”

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发售的“幸福房来宝”产品,在试点期间实行“三优先”的原则,孤寡失独老人、低收入家庭、高龄老年群体可优先购买该保险。

房价下跌不影响保险金额

该款产品为非参与型(险企不参与房屋增值收益),投保范围为年龄为60周岁(含)至85周岁(含)之间的自然人。在投保时,投保人与幸福人寿约定基本养老保险金额,该金额基于所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并在考虑抵押房屋的折扣、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

对于公众最为关注的房价变动和房屋收益问题,“房来宝”产品条款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不参与房产增值收益,但承担房屋价格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也就是说,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的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老人身故后,险企处置房产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费用,剩余部分返还给老人的继承者。此外,保险公司还在一定程度内承担投保人长寿带来的超额给付。

由于产品比较复杂,保监会要求幸福人寿在使用上述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时,应加强销售管理,明确说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等事项,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保险合同。同时,该产品还设置了30天的“犹豫期”,比一般保险产品10天的犹豫期延长了“反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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