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升值算老人的
以房养老,房子价格谁定?
记者了解到,“幸福房来宝”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额是基于所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并在考虑抵押房屋的折扣、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一经确定不能再做变更。“幸福房来宝”的保险条款显示,幸福人寿将和老人共同选择和委托一家具备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老人实际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为基本养老保险金额扣除应当承担的相关费用之后的净额,比如部分房屋评估费、律师费、保单管理费等,延期年金也包含其中。保险公司会基于老人未来预计生存时间估算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中的每个保单年度初,老人需要交纳延期年金保费。
根据“幸福房来宝”的保险费率表计算,以70周岁的男性老年人,有效保险价值为500万元的房产为例,扣除延期年金保费(一年约3万元)和保单管理费,每月老人拿到手的养老金约为1.85万元左右。
“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公司在一定限度内承担投保人长寿带来的超额给付。”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幸福房来宝”的优势在于养老金额里已考虑房屋预期增值收益;保险公司抵押房屋所得在偿还养老保险、扣除利息等费用后仍有剩余,将返还给老人的继承人。
此外,如果老人在保单生效后退保,要在导致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的情形发生后的10日内支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及损失赔偿。若老人无法偿还,保险公司将对抵押房屋行使处分权,即出售(变卖)房产。
多数老人难接受
家住建华南路砖厂胡同1号院的胡大妈今年66岁,提到以房养老,她直言“完全不感兴趣”。“我觉得不合适啊!70年产权什么的先不管,北京房子这么贵,有房子得给孩子留着呢!”胡大妈说。张大爷也同意这个观点:“感觉那样就不是自己的房子了,像租房住,可能没有子女的老人才会愿意吧。”
市民郝先生也表示无法接受父母以房养老。“我们儿女可以养活,老人也不是生活不能自理,还有退休金,用不着以房养老。再说那不是相当于把父母推向社会嘛,外人看还以为我们不孝顺。”郝先生说。
在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看来,国人观念的确是以房养老发展的一个“瓶颈”,房子历来作为家庭财产传续,如果抵押给保险公司,子女就继承不了。“占老龄人口比重10%的无子女老人、失独老人,以及拥有多套房产的老人更适合以房养老。”王国军认为以房养老的目标不会是所有老年人。
去年7月,保监会启动以房养老的试点工作,至今除了幸福人寿,其他保险公司还没有推出相关产品。“对公司来说,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见效不在当期,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体现出来,风险具有不确定性;除了土地产权70年的期限,我国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不规范、不透明,相关法律也有欠缺,这些都是顾虑所在。”某家寿险公司的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很多保险公司对于以房养老产品还处在观望阶段。
“不仅在中国,在以房养老发展了有些年头的美国,这种养老方式也不算很普遍。这款产品是很好的创新,做得好会成为幸福人寿的核心竞争力。从目前条款来看,对消费者有利,风险都推给保险公司承担。随着消费者慢慢了解,适合的家庭会去尝试。”王国军表示对相关产品有信心。
目前,中国有60岁以上老年人1.78亿,养老的经济模式主要是子女赡养、退休金、社保金。市场人士预测,以房养老逐渐会成为社会养老方式的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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