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周相吉)每遇重大地震灾害,农房损毁往往触目惊心。两会期间,一些全国人大代表认为,农房在大灾大难面前如此脆弱,不得不让人深思,他们呼吁破除城乡住房建设管理“二元结构”,全面提升农村住房建设质量。
农房质量令人堪忧原因何在?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何健告诉记者,云南鲁甸地震,造成2万多户房屋倒塌、4万余户严重损坏,其中绝大部分是农房。汶川地震,所有倒塌的住房中农房占85%;芦山地震中遇难的197人全部是由农房倒塌造成的。
在重大自然灾害,特别是地震中,为什么农房损毁总是最多?何健说,根本原因是城乡住房建设管理的“二元结构”。城市住房建设在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要求和规范,有管理机构、监管机构,从房屋的选址、设计、施工等多方面制度比较健全,房屋质量有保障。“但农村建房就不一样了,农民选好宅基地,采取亲帮亲、邻帮邻的方式直接修。”何健说,尽管有的农民选好钢筋、好水泥,但最后却修了一栋危房。
全国人大代表赵相革说,很多农村尤其是在丘陵地区,农民一辈子都在修房子,垮了又修,修了又垮,几乎没有规划。这对农民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财产损失,没法进行财产积累和传承。“农房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缺失,机构和人员严重不足,质量监管无任何强制性手段,普遍无规划选址、无地质勘察、无建筑设计、无施工图纸、无专业施工队伍、无过程监管和质量验收。”何健说,这样建成的农村房屋质量安全无法保障,更谈不上抗震设防。
他山之石,国外农房如何建设管理
赵相革告诉记者,农村中一代人中至少修2次以上的房子,是相当正常的现象。但他在欧美国家考察发现,很多农村房屋传了几代人,都还在使用。那么,国外的农房是如何建设管理的呢?
在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城市和农村的房屋质量没有任何差别。城市和农村住房建设从一开始就实行统一的法律法规、建设标准和建设程序。何健说,部分国家如日本、韩国等在历史上也曾出现与我国一样的“二元结构”,结果也导致农房存在大量危房。
何健告诉记者,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城镇化率超过50%、人均GDP 5400美元时,颁布了《建筑基准法》等涵盖农房建设管理的30多部法律;韩国在20世纪70年代、城镇化率超过50%、人均GDP 5800美元时,设立了 “新村运动协议会”,建立了农民主体、政府管理的农房建设管理体制。“各国农房建设管理的路径虽有不同,但最终要回归到城乡住房管理一体化的模式上,这是确保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的必然选择。”赵相革说。
呼吁尽快启动建立城乡住房一体化管理体制
全国人大代表康永恒告诉记者,农村房屋建筑质量包括抗震设防等,没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来管,更缺乏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农村建房的设计、施工都比较自由随意。“农民一般都不会具有这些专业知识。”
人大代表呼吁,国家要尽早启动立法工作,从国家层面制定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对规划、选址、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监管机构、法律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明确农房建设基本程序,从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上提供法制保障。同时要出台扶持政策,加快农房建设管理体制创新改革,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改变重城市轻农村的城乡住房建设管理局面;加大农房抗震设防资金投入,研究制定规范农村施工队伍和鼓励技术人员下乡服务的政策措施,为强化农房建设管理提供必要条件。“可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地震多发地率先启动城乡住房一体化管理试点,积极探索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模式,为国家立法决策提供依据。”何健说。
目前,四川省已经在积极的开展探索性的工作。从制定地方法规、加大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进行突破。何健表示,这是一种等不得的紧迫感、慢不得的使命感、拖不得的责任感,必须要完成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使命。有人大代表认为,要进入操作层面,需要注意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如果提供免费的、切合实际的规划图纸和监管,农民肯定会双手赞成。”康永恒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