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两会,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透露,房地产税立法正在推进。
今年两会的预算报告提出,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计划安排,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船舶吨税等的立法工作,积极推动将现行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喊了多年的房地产税究竟什么时候会来?来了之后又会怎么征收?
本报邀请了参与房地产税立法前期讨论的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今年递交有关房地产税建议的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金融系主任李稻葵,一起解密“箭在弦上”的房地产税。
Part 1:什么是房地产税?
贾康:房地产税是保有环节征收的财产税
“消费住房保有环节上,从无到有要建立的一个直接税——财产税。”贾康表示。
事实上,在1986年,全国人大就提出“房产税”的概念,当时规定个人住房免纳房产税。之后,就一直在不断尝试开征。
2003年,开始试点物业税模拟空转。“曾有开征物业税的设想,为找到一个相对容易操作的便捷路径,那时就认为房产税是可以利用的一个实际操作框架。”贾康透露。
而“模拟空转”的前提则是不动产登记。所以,不少人会疑惑今年怎么突然开始不动产登记了。事实上,早在10多年前就已开始布局。
“当时就登记清楚并区分具体的类别,比如制造业、商业和住宅。不同类型,有不同指标体系。消费住房要参考市场价值、地段因素、朝向因素等各种复杂的因素来作综合评估。把这三大类所有具体的信息输入计算机。软件已设计好程序,按照指令就可自动生成物业税税基的评估结果。今后,房地产税的征收就建议采用这套程序。”贾康说。
2011年,上海、重庆试点征收房产税。“这主要是起破冰、试水的作用。”贾康表示。
李稻葵:实质是一种“超级物业费”
李稻葵则认为,房地产税的实质更是一种“超级物业费”的概念。“只有这样,房地产税才能进入良性循环,业主才愿意缴。”
为什么?“因为每一个业主都要用公共服务,比如治安、交通和城管等等。小区之内的税是物业费,小区之外的公共服务由地方政府提供。”李稻葵说。
在他看来,因房价上涨得到实际利益的业主,也享受着房价上升所带来的公共服务。比如,政府为保持环境整洁支付费用,享受干净环境的业主也应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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