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四项民生支出总额为53873亿元,占到财政收入的35.6%,其中教育占1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占6.7%,社会保障和就业占10.5%,住房保障占3.3%。
每年全国两会中,审议上一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来年预算草案,都是一项重要的议题。尤其是财政支出中用于民生的数量和比例,由于与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格外受到关注。
近些年来,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已经成为政府执政的重要导向。在此背景下,政府财政支出中用于民生的数量和比例有什么样的变化?为此,记者梳理了从2010年至2014年近5年来的全国财政支出情况,试图找出答案。
2014年四项民生支出达到53873亿元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4年这5年间,全国财政总支出一直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增速最高的是2011年(21.6%),增速最低的是2014年(8.2%)。2010年,全国财政总支出为89874亿元,到了2014年,这一数字达到151662亿元,增幅接近68.7%。
财政总支出增幅如此迅速,民生支出也在不断增加。由于现实中,对哪些类别的支出属于民生支出,尚没有清晰界定,各地采取的分类标准也比较混乱,分析中,我们选取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这四项最基本,同时也是争议最小、与老百姓生活直接相关的支出,作为基本民生支出的具体内容。
2010年,四项民生支出加起来达29450亿元;2011年,为38551亿元;2012年,这一数字达到了46365亿元;2013年,首次突破5万亿元大关,达50160亿元;而在2014年,这一数字为53873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82.9%,比财政总支出68.7%的增幅高出了14.2个百分点。
除了绝对数量,四项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也是衡量财政对民生投入大小的重要指标,甚至有时比前者更有说服力。
数据显示,2010年,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这四项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32.8%(其中教育占1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占6.0%,社会保障和就业占10.2%,住房保障占2.6%)。
到了2011年,这一比例小幅增加到35.3%(其中教育占1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占6.5%,社会保障和就业占10.2%,住房保障占3.5%)。
2012年,增加速度再次放缓,实际比例为36.8%(其中教育占1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占6.4%,社会保障和就业占10.0%,住房保障占3.6%)。
在这之后的2013年,这一比例小幅下降至35.8%(其中教育占1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占6.6%,社会保障和就业占10.3%,住房保障占3.2%)。2014年,比例再次微降,为35.6%(其中教育占1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占6.7%,社会保障和就业占10.5%,住房保障占3.3%)。
也就是说,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自2012年达到近5年来的顶点后,已经连续两年小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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