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用地者有不良记录的除外。
三、其他要求:2015拍-02号地块:该宗地的总平布置及单体建设方案必须满足地灾工程的安全距离要求。竞得者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地灾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在地灾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后,市国土局方可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临时在建证)。
四、拍卖交易时间及地点:本次拍卖会定于2015年3月11日(星期三)上午9点30分,在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五、拍卖起价:2015拍-01号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1500万元;2015拍-02号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3800万元;2015拍-03号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11000万元;2015拍-04号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43300万元。以上四宗均设有底价(即保留价)。
六、竞买人索取拍卖材料方式及参加竞买申请方式:
(一)索取拍卖材料方式:竞买人可在2015年2月17日至2015年3月10日(其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迳向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取材料。
(二)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参加拍卖的竞买人申请竞买登记时间2015年2月26日至2015年3月10日(其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17时3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3月10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分两期,第一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纳总价款的50%,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剩余的50%价款。竞得人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竞买未得者将在十天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八、交地时间: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九、本次拍卖地块的详细内容详见拍卖文件,本公告与拍卖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拍卖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十一、保证金缴纳银行:
1、户名:福清市财政局
账号:3501006301012430100000000001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清玉融支行
2、户名:福清市财政局
帐号:13150101012006536
开户行: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
3、户 名:地方财政非税业务资金暂挂户
账 号: 10135061810731331000100002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清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