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非为降房价和反腐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得一份征求意见稿,总计15章,共186条。框架结构与《条例》相衔接,注重具体制度的可操作性。
目前尚不清楚这份征求意见稿是否为最后的版本,在官方正式公布前,可能其中一些内容还会发生变动。
这份征求意见稿重点明确了《条例》中的登记机构及人员、登记类型、登记簿证、登记程序、登记权利类型、登记信息查询及共享制度等方面的重要制度。以各种不动产权利登记、各类不动产登记类型为主线,对登记的适用情形、提交资料等进行了细化。
在不动产的舆论解读方面,外界一直存在着“反腐说”和“打压房价说”两大言论,认为之所以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反腐和打压房价,但国土部门和一些法律学者则数次回应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为了制度完善,直接目的并非是反腐和打压房价。
王广华近日也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功能和目的,在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不是为了降房价和反腐败。
“关于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物权法》早就有了规定,将有权查询的主体限定为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但不能以人查房,必须按照法定的原则开展查询。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登记信息公开查询要继续依法开展,但不会无条件、不受限制地全面公开,不会导致居民住址、身份等基本信息外泄。”王广华说。
关于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保护和利用。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属地原则、查询主体及查询范围问题。规定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由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作为查询主体,可以查询法定范围内的登记资料。
这也意味着,并非所有人都可以“以人查房”,进而去“反腐”。
王广华认为,至于其他的,像房产税,没有不动产统一登记,照样可以运转,无非就是把资料从不同地方拿过来整合,或是登记机关已经整合好直接拿来用。所以,是否开征房地产税、何时开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没有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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