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曹琪伟
后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90%
2013年,东莞常住人口831.7万人,户籍人口188.9万人,外来常住人口642.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88.7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11.7%,本外人口倒挂现象突出。
《要点》提出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16.5%;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1%,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23.5%。
完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东莞将建立起政府合理负担、企业依法负担、个人自愿负担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到2017年,基本建立以积分制入户和与居住年限挂钩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制,逐步建立与常住人口相挂钩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到2020年,实现60万本地和90万外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市财政累计投入100亿元用于补助欠发达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市镇财政累计投入100亿元用于统筹村级基本公共事务。
同时,建立起PPP融资、基础设施证券化融资等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到2017年,争取省级发债资金向本市倾斜,并建立以PPP为主的投融资模式;到2020年,建立基础设施证券化融资模式。
探索新型设市模式
《要点》提出,虎门镇和长安镇将探索新型设市模式。东莞将在这两镇创新机构设置,明晰事权财权,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探索出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设市模式。
此外,东莞还将以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等发展平台为载体,创新政企合作、产城融合、生态文明、宜居湾区建设新模式,全面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创新。
■焦点
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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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放宽和优化入户条件
如何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要点》提出了五大任务,其中就包括拓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通道等。
东莞将制定出台《东莞市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见》,创新一系列举措。
首先是制定积分制入户、条件类入户实施细则,放宽和优化入户条件,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对积分制入户,资格分值由130分降至100分,同时降低参保要求,调高技术资格、住房和居住年限等分值;对条件类入户,凡符合中级以上职称等十种条件的可直接入户。
其次是完善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制,以此实现不符合落户条件或不愿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三是加快推进户籍农业人口就地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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