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晚间,中国新城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宣布,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众安建筑与陆埠镇政府订立陆埠镇合作协议及陆埠镇补充合作协议,内容有关就于用地进行土地开发活动而建议组建陆埠镇合资公司。
双方组建陆埠镇合资公司建议名称为“陆埠镇小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50亿元,注册资本为1亿元。
其中,陆埠镇政府出资2000万元,占股权比例为20%,中国新城市出资8000万元,占股权比例为80%。
根据陆埠镇合作协议,陆埠镇合资公司将获聘为进行陆埠新城一期土地开发的唯一及独家发展商,该土地位于浙江省余姚市,覆盖总面积约1200亩,开发期限暂定为7年。
陆埠镇合资公司将承担陆埠新城一期土地内前期土地开发的成本及开支。土地经陆埠镇合资公司前期开发后,将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竞价过程(分部分)出售。
而陆埠镇政府每年将安排可出让的土地不少于140亩(相等于约93,332平方米),以让陆埠镇合资公司产生经常性收入作营运之用。
同时,陆埠新城一期土地范围内经陆埠镇合资公司开发的所有地块(其土地使用权须为可转让性质)须于7年期内完成销售。
另外,根据陆埠镇合作协议及陆埠镇补充合作协议,合作双方的具体工作为,陆埠镇政府主要负责协助取得开发用地(包括有关规划、土地徵用、拆除、拆迁与安置工作)及╱或经营陆埠镇合资公司的所需批文;于整体规划中协助提供并协调市政设施,包括水、污水、电力、燃气、河流、电信等。
而中国新城市则根据土地前期开发协议的条款,就用地开发总规划(范畴涵盖建设、资金安排、市场与财务分析、营运与管理)提供协助及谘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