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据《华尔街日报》援引消息人士所指,继佳兆业国内债权人寻求冻结该公司资产后,佳兆业离岸债券的一批持有人正在寻求重组和法律帮助以使自己的损失得到补偿。
根据消息,佳兆业可转债持有人已经聘请律所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作为他们的法律代表。而该律所也已经召集了对佳兆业集团一只债券持有比率超过30%的持有人,目前还在组织另外五只债券的持有人,以便达到采取法律行动的门槛。
上述消息人士称,已召集的债权人中,有大型全球基金和问题资产管理公司。不过,目前该投资者组织还未采取行动。
根据佳兆业集团的债券募集说明书,持有未偿还债券余额比例达到25%的投资者,可以针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措施。
另外,汇总数据显示,佳兆业尚未到期的债券包括19.5亿美元的美元债和33亿元人民币(5.326亿美元)以美元结算的人民币债。
另据佳兆业最新披露的公告显示,于2015年1月9日,除接获于2015年1月6日公告所述的汇丰银行通知外,公司亦接获其他债权人要求偿还款项的额外通知,通知提出未偿还的款项即时到期应付的要求。
对此,佳兆业披露,于2015年1月9日,佳兆业数个银行账户被数间银行冻结和扣划,涉及银行结余合共约4.47亿元和2.66亿元。
佳兆业强调,公司现正评估上述事项对集团财务状况的整体影响,并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刊发提供最新资料的进一步公告。
同时,佳兆业坦承,其也注意到债权人提出的多项有关集团资产保全的申请。此外,于2015年1月9日,公司接获相关中国法院有关集团一间成员公司采取6.51亿元资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15年1月9日,公司并无接获中国法院有关集团资产保全的任何其他文件。公司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刊发提供最新资料的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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