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获悉,轨道交通1号线黄山主所的南郊变至永南路口区段110KV电缆进线项目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安平村集体土地0.4146公顷、谢安村集体土地0.0544公顷,用途为供电用地。
轨道交通1号线清凉山停车场周边地块项目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集体土地0.1942公顷,用途为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园绿地。
福州市110KV胪雷变电站项目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胪雷村集体土地0.4445公顷,用途为供电用地。
福州市杨周西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仓山区建新镇冯宅村集体土地0.2516公顷,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