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广场变停车场影响生意 不满物业店主砸车以示抗议

house.fjsen.com        2015-01-13 16:00:46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因店铺前广场设收费停车场影响生意,店主竟以砸他人轿车来抗议物业公司,此后被公安局以故意持械损毁他人财物行政拘留。店主不服,认为公安局存在程序违法行为,于12日向惠州中院提起上诉。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事件回放 广场变停车场影响生意店主砸车以示抗议

原告关某春在惠州市小金口某小区商业街租赁了相连的两个铺位开便利店,而就在店铺前的广场上,物业公司用水泥构件圈起来作为停车场。原告关某春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在其店铺前面停放车辆并收费影响其合法权益,便向物价等部门进行投诉,但一直未有结果。

2014年4月25日,关某春上网查看了物价部门在网上的回复,还向物价部门打电话询问,但答复均未令他满意。于是,关某春持扳手把距离其店铺约8米的小轿车的后挡风玻璃砸掉。小金口派出所接到物业公司报警后,到现场对被损坏车辆、作案用的工具等进行拍照取证并做了笔录,还先后向车主李某某、原告关某春、物业保安卢某某等进行了调查。当日,被原告关某春损坏的车辆的保险公司出具了《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车辆维修厂家也出具了《保险车辆定损单》,确认被砸车辆损失价值为人民币2190元。但原告关某春与车主李某某对损失赔偿最终没有达成赔偿协议。

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后维持原处罚

发生砸车事件当天,被告惠城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原告关某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在处罚决定书中,还有相应的违法事实、违法的证据、执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进行救济的途径及期限等内容。原告关某春拒绝签收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惠城区公安分局在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还对原告关某春作了一份《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笔录中有原告关某春的违法事实、所违反的法律规定、如被处罚人对该处罚不服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等内容。原告关某春拒绝签名。同时,惠城区公安分局还向原告关某春的家属发出《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等。随即,惠城区公安分局对原告关某春实施行政拘留十日行政处罚。

由于对惠城区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关某春于2014年4月30日向惠州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惠州市公安局受理了原告关某春的复议申请后,经审查,于2014年7月10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