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无疑是不动产登记能否顺利落地的关键。
1月4日,国土部发布出《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尤其是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全面履行好不动产登记法定职责。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工作主要在地方,特别是市、县一级,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自国土部获悉,目前进展来看并不乐观。
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表示,“条例”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机构和职责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国家层面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建设基本完成,22个省份完成了省级职责整合,但市县一级的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普遍没有启动。
统一登记窗口
除了要求加快市县一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整合,《通知》亦要求地方要全面清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历史资料,对本地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存量登记数据进行整合,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库标准和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程,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加强沟通协调,制定详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方案,指派专人按计划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
《通知》称,各地要尽快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
蔡卫华介绍,不动产登记的受理,现在已经全面展开,以前我们是房子到一个地方申请登记,土地到另一个地方申请登记,未来将设立统一的登记窗口来受理当事人的登记申请。
《通知》亦强调要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其中国土部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组织建设全国统一的国土资源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各地负责推进本地区不动产登记的数据整合、接入信息平台的相关准备工作,力争2015年底完成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与信息平台的对接,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不动产登记的“四统一”。完成机构整合的省、市、县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唯一可以接入信息平台的部门。
在蔡卫华看来,这也是实际工作的一大难点,以前各个部门各搞一套,相互间的标准不一样,有的房屋已经信息化了,有的地方土地信息化了,但是怎么把这些信息按照一个标准整合起来,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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