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郑先生致电本报市民热线,称他去年从法院拍得的某房产公司的一套期房,在办理交房手续时竟被告知:房子已被人领走。据郑先生了解,该公司的物业只因对方提供了郑先生的电话号码,便把房子交付出去。领走房子的人姓石,是拍卖出这处房产的业主的丈夫。刚开始,石先生的电话一直联系不上,物业通过短信告知他警方将介入调查,石先生才接电话,称自己并不知道老婆已经把房子拍卖出去。
大吃一惊
房子被人领走,业主全然不知
“你的房子已经办理完交接手续了。”当郑先生准备接收新房时,却被代办交房手续的物业公司告知,房子在前一天已经被人领走。
据悉,被冒领的房子是郑先生2013年底从法院拍下的期房,等着今年12月份交房。因为房子是拍卖得来的,郑先生在办理手续时,格外谨慎。“拍下房子时,法院不仅给我发了法律文书,也给房产公司发去了一份。”郑先生告诉记者,在收到开发商发来的交房通知书后,郑先生再次与房产公司的分管负责人取得联系,强调房子的特殊性,并提醒做好交接,“交房时注意核对业主信息,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轻而易举
只要提供电话,就能领走房子
在交房之前,郑先生还前往房产公司,把业主登记信息更改为自己的个人信息。“他们告诉我一切都交代好了,最后还是出了差错。”
据郑先生透露,在他办交房前,物业甚至不知道冒领人是谁。而领走房子竟然只需报出郑先生的电话号码,物业仅仅留下对方姓名和没人接的电话。
“交房通知书原件、业主身份证原件这些都不需要吗?”郑先生责问时,物业工作人员莫小姐承认工作失误。工作人员还表示会把房门的锁芯换掉,并把发出去的门卡注销。郑先生仍不放心,要求房产公司和物业给他合理的解释。
忧虑重重
不知已经拍卖,咋报买家电话
通过律师,郑先生了解到,冒领人是原来拍卖出让这套房子的业主的丈夫。为什么房子拍卖了还要冒领?石先生解释,并不知道房子已经被老婆拍卖出去。
郑先生表示不能接受,首先,他并不认识原业主夫妇,如果不知道拍卖,领房时报出的也应该是石先生一家的信息,怎么会报郑先生的信息。其次,被原房主冒领,万一拿去骗别人,郑先生担心会有后续麻烦。再次,这套房子他不经常住,物业工作又让他无法信任。郑先生希望房产公司给他合理的交代,得到的回复却是:“东西已经追回,你也没有什么损失。”
律师说法
冒领属于无效行为,不排除经济诈骗
记者致电物业公司与郑先生对接的工作人员莫小姐,她表示对具体事宜不了解,会让专门对接媒体的工作人员给予答复,但截至发稿,记者一直没有接到回复。记者再拨通郑先生提供的房产公司工作人员吴小姐的电话,她仅回复不了解,就挂断电话。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郭丰律师表示,石先生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并不能从实际意义上把房子占为己有,但物业公司在办理交房手续时没有尽到核对业主信息的义务。如果石先生的行为和物业的工作失误给郑先生带来实际经济损失,应按过错承担责任,如赔偿郑先生的交通费、房子被冒领期间的租金等。石先生的行为虽然属于无效行为,但不排除其行为背后可能涉及的经济诈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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