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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房管部门:租期超20年的部分肯定无效
福州红星点金财富中心“以租代售”续

house.fjsen.com        2014-12-25 09:55:51      周锡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红星点金财富中心的楼盘模型

福州仓山区浦上大道与闽江大道交汇处的红星点金财富中心(电话:400-002-0591转8072),被指“以租代售”。“租户”黄先生称,开发商通过提前收取“意向金”、签订长达36年6个月租期的租赁合同、要求两年内付清所有“租金”等方式,变相出售没有产权证的房子。

24日,红星·点金财富中心的开发商——福州华群投资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意向金”一事,该负责人称,这笔钱只是“租客”的入会费用。对于“租客”对超长租期不受法律保护的质疑,该负责人回应,合同中有规定,保证“租客”在20年后仍可使用房屋。

随后,记者采访了福州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出20年的部分肯定是无效的。

开发商:并非“开盘”,而是租赁签约活动,“意向金”是入会费用黄先生称,开发商福州华群投资有限公司,曾向他收取过4万元意向金,作为购买参加“开盘活动”名额的费用,那么,这笔“意向金”做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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